行政相对人名称 扬州市广陵新城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1002K13160690A
法定代表人夏元彪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321027********5414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扬州市广陵新城管理委员会扬州市广陵新城朱家河西延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的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苏水许可〔2021〕86号
许可编号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0300001202111291524210001
许可内容一、该工程位于扬州市京杭大运河东堤、文昌大桥北侧约330m处。本次工程许可内容为:新建朱家河西闸及其下游河道工程。朱家河西闸设计引水流量1.0m3/s,采用箱涵型式,尺寸1.5×1.8m,底板面高程3.0m,洞长35.7m;恢复京杭大运河东堤42m,堤顶高程9.0m、顶宽8m,堤防迎水侧、背水坡防护及堤顶道路按标准恢复。闸下段治理河道0.17公里,设计河底高程3.0米、底宽5米。工程建设方案与《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江苏省苏中沿江区水利治理规划》等相关水利规划要求相适应,工程选址与建设规模基本合适。 二、工程防洪标准50年一遇,为2级,朱家河西闸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与京杭大运河东堤复堤等级为2级、次要建筑物及施工围堰临时建筑物级别按4级。工程建设标准、等级(别)符合《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三、同意《论证报告》提出的扬州市广陵新城朱家河西延工程建设对河势、区域防洪、相关水利工程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提出的建议基本合适。 四、工程为平地开挖,非汛期施工,京杭大运河侧构筑施工围堰。围堰采用钢板桩围堰,设计堰顶高程6.50m,满足5~10年一遇施工期高水位加安全超高要求。工程完成并通过水下验收后,拆除围堰通水。施工期间你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管理,确保自身防洪安全。 五、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6号),及时做好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办理相关手续,满足河道管理、工程安全和防汛抢险的需要。 六、工程施工期间,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代我厅行使水行政许可监管职责;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我厅代表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须向我厅报送竣工验收鉴定书和工程布置等主要竣工图纸。
许可决定日期2021-12-10
有效期自2021-12-10
有效期至2024-12-09
许可机关江苏省水利厅
当前状态有效
权力编码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0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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