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省级水利风景区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13 17:25:54 浏览次数:

根据《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苏水办河〔2021〕5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省级水利风景区推荐申报工作,经各地自愿申报、属地审核推荐、专家现场调研、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拟认定无锡市江南古运河等12家申报单位为省级水利风景区(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内,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如实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17日

联系电话:025-86338287

附件:2021年度省级水利风景区拟认定名单

江苏省水利厅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2021年度省级水利风景区拟认定名单

序号

市别/单位

景区名称

所属区县

1

无锡(1)

江南古运河水利风景区

梁溪区

2

常州(2)

大运河安基水利风景区

钟楼区

3

永安河水利风景区

武进区

4

盐城(4)

梅花湾水利风景区

大丰区

5

黄海海滨水利风景区

东台市

6

日月岛水利风景区

射阳县

7

马良湖水利风景区

阜宁县

8

扬州(1)

归江河道水利风景区

广陵区

9

镇江(1)

御隆河水利风景区

丹徒区

10

宿迁(1)

成子湖水利风景区

泗阳县

11

淮沭新河(1)

沭阳闸水利风景区

宿迁市沭阳县

12

抢险中心(1)

御水文化水利风景区

南京市六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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