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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项目总结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1-29 16: 40: 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已由省发改委(苏发改农经发〔2014〕808号),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和市县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财政70%,市县配套30%,招标人为江苏省太湖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江苏省新沟河工程江边枢纽建设处、无锡市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建设处、江阴市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建设处、常州市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建设处、常州市武进区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项目总结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常州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位于太湖流域武澄锡虞区的无锡市和常州市结合部,是《总体方案》安排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引排工程项目之一和《防洪规划》确定的流域洪水北排长江的骨干工程之一。工程从长江沿现有新沟河拓浚至石堰后分成东、西两支,东支接漕河至五牧河,西支接三山港;过京杭运河后,分别疏浚直湖港、武进港至太湖,全长97.47km。

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由河道延伸拓浚工程、堤防工程、护坡护岸工程、闸站枢纽工程、跨河桥梁工程、口门控制工程和水系调整工程等组成。其中河道拓浚97.47km(其中维持现状河道3.0km,老河道疏浚40.69km,老河道拓浚45.31km,平地开河8.47km),新建和加固堤防111.84km,修建堤顶沥青防汛道路83.35km,上堤道路3.15km,护坡护岸工程79.17千米;新建江边枢纽、石堰节制闸、遥观北枢纽、遥观南枢纽、采菱港节制闸、直湖港北枢纽、直湖港闸站枢纽、直湖港南枢纽等8座枢纽建筑物,口门控制28处(其中封堵6处),跨河桥梁105座;水系调整工程河道疏浚59.14km,护坡、护岸6.81km,建设排涝灌溉闸站25座,桥梁2座,排水管道500m。工程批复概算投资56465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编制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项目总结报告。

项目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概况:项目基本情况、前期审批情况、主要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批准概算及执行情况等;

(二)项目实施过程:项目前期决策、实施准备、建设管理、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情况等;

(三)项目运行管理:管理机构、运行情况、发挥的效益等;

(四)项目目标评价:工程技术、财务及经济效益、环境影响、社会影响、水土保持及工程效益目标实现程度、差距及原因、持续能力等;

(五)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经验教训和相关建议。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并收到招标人基本资料后90天内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初稿,报招标人审查;在合同签订后120天内提交正式项目总结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乙级资信证书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以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总结报告编制或工程规划、设计、咨询、技术鉴定、项目后评价(有一项即可)等业绩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 2021 11 30 8 30 分至 2021 12 6 17 30  (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2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2210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 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其他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9.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40%;45%;5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4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剔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各一个之后的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 60万元

7.4分值构成: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一)

类似业绩

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总结报告编制的,有1项得2分,最高得4分;承担过大中型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或该初步设计咨询业务的,有1项得2分,最高得4分;承担过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或该施工图设计咨询业务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承担过大中型水利工程竣工技术鉴定的,有1项得2分,最高得4分;承担过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后评价的,有1项得2分,最高得4分。同一工程项目内的不同类型服务业绩可累加计分。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18

(二)

人员配备情况

1、人员专业配置。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结构(专业涵盖规划、水工、造价、移民、岩土、路桥、水保、机电、财务及经济效益等)、人员数量(不少于9人),科学合理、充分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最高得6分,缺少1个专业或人员数量扣1分。

2、项目负责人配置。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总结报告编制或竣工技术鉴定报告编制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每1个得3分,最高得6分。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12

(三)

投标人实力

1、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1项得2分,最高得6分。

2、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业务含水利水电、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得4分;具有工程咨询乙级资信证书(业务含水利水电、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得2分,其他不得分。

10

(四)

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1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10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10分基础上扣0.5分;

注:①偏差率不足一个百分点的部分按内插法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②如果投标人的报价存在算术计算错误经澄清、修正后,其最终报价得分的认定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项规定。

10

合计

50分

 

技术部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一)

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全面、详细、科学合理,符合招标方需求,得25~30分;较好,得20~25分;一般,得0~20分。

30

(二)

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内容细致、明确,体系完备,最高得6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6

(三)

进度保障措施

项目进度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最高得6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6

(四)

交付成果资料质量保证措施

成果资料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最高得6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8

合计

50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太湖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69号太阳城商务中心1606-1609室

联系人:邵勇

联系电话:137706367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4室

邮    编:210019

联系人:印歌华

电话:025-86338124 

传    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1353991088@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