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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六圩港闸站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1-19 11: 01: 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中市六圩港闸站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水利厅  苏发改农经发[2021]1110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及扬中市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省级补助50%,扬中市级配套50% 招标人为 扬中市六圩港闸站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扬中市六圩港闸站工程施工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中市油坊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拆除原六圩港闸,在六圩港与夹江交汇处移址新建六圩港闸站,闸站底板中心线距夹江口约260米,采用五孔一连结构型式,中间为单孔节制闸,闸孔净宽6.0米,水闸设计排涝流量70.0立方米/秒、引水流量65.5立方米/秒,水闸两侧为排涝泵站,各装备1000ZLB-4型双向立式轴流泵和1000ZLB-4型单向立式轴流泵1台套,共4台套,单机功率210千瓦,单泵排涝流量 3.0立方米/秒、引水流量3.0立方米/秒,总装机容量 840千瓦,总排涝流量12.0立方米/秒、引水流量6.0立方米/秒总投资金额:5223.97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1)本标段招标范围:拆除原六圩港闸、新建六圩港闸站的土建施工、临时工程、机泵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金属结构安装等。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本标段工程投资约3239.07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450 日历天;计划于2021 12 21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022 5 30 日前具备通水验收条件,2023 3 15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投标人须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对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如能同时满足①信用等级最终赋分值为3.0分及以上;②项目经理为房建类或水利工程类高级职称;③可用于本工程的流动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须提供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所在的银行出具的可用于本工程的流动资金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否则无效),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业绩要求:企业5年(201711日以来)完成或承接过类似闸(站)工程(单体水闸设计过闸流量≥50立方米/秒,或者单体泵站设计流量≥5立方米/秒)。已完成的工程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中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验收文件(含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名表等);未完成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通水验收资料(含验收鉴定书、签名表等);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3)财务要求:连续3个年度(2018年~ 2020 年)盈利。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18月、9月、10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6)技术负责人要求:房建类或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9)信用等级要求: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告(2021615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对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信用等级最终赋分值为3.0分及以上)。

(10)施工设备要求:  /

(11)其他要求:

本次评标时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暂不作要求。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④不得存在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的情形(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件为准);

⑥提供参与镇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信用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此期间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12 10 11 15 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废标后,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去除废标并经过算术修正之后的投标人≤5个,则经算术修正后,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不含5家),则去掉1个最高标价和1个最低标价后,取剩余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不含10家),则去掉2个最高标价和2个最低标价后,取剩余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5家(不含15家),则去掉3个最高标价和3个最低标价) 后,取剩余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4个最高标价和4个最低标价后,取剩余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以此类推。

α取0.4,0.45,0.50中的一个(开标会上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β=1-α。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3最高投标限价:3142.62万元(其中水工部分2736.91万元,房建部分405.71万元)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63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企业信誉4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1分,业绩2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 标 报 价:                   63

施工组织设计:                 30

企 业 信  誉:                     4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1

        绩:                           2

2

投标报价

(63分)

1、报价书内容审查

1)检查有无缺项,分析其属漏项还是未响应招标文件;

2)修正计算错误(包括单价、合价、合计、大写、小写等)。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调整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下评分所称报价,均为修正价)

3)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3142.62万元(其中水工部分2736.91万元,房建部分405.71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报价分(63分)

1)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100%98%(含100%、含98%)范围内的得63分;

2)低于98%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63分基础上扣0.5分;

3)高于100%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63分基础上扣1分;

中间按内插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最低得零分。

3

施工组织

设计

30分)

1、工场布置和临时设施设计合理(1.5分)。工场布置合理1分;临时设施设计合理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2、质量保证措施(2分)。质量保证体系健全的1分;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3、施工围堰及降排水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4、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产品的合格性进行抽检的保证及措施可行(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5、土方开挖、回填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6、混凝土工程生产工艺及组织合理,施工方案合理可行(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7、砌体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8、地基基础及防渗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9、道路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0、拆除工程施工工艺合理、安全有保证(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2、水保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3、电气、机泵安装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4、金属结构及起重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5、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2.5分)。计划合理1分,措施可行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6、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1.5分)。施工机具配置合理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劳动力配置合理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7、技术人员配置合理(2.5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合理齐全且持证上岗2.5分。

18、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及争创省优工程(3.5分)。环境保护措施有保证0.5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保证1.5分;创优措施有保证1.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4

企业信誉

 (4分)

企业信用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19〕6号“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告(2021年6月15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5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一级赋分值为1分,二级赋分值为0.8分,三级赋分值为0.5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按上述标准赋分

6

业绩

(2分)

1、项目经理具有房建类或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的得0.5分;

2、项目经理近5年(201711日以来)在类似闸(站)工程(单体水闸设计过闸流量≥50立方米/秒,或者单体泵站设计流量≥5立方米/秒)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有1项得0.5分,最高1分。已完成的工程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中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验收文件(含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名表等);未完成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通水验收资料(含验收鉴定书、签名表等);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3、奖项:项目经理实施的水利工程(担任项目经理)近5年(20171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或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得0.5分。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的扫描件。

 

8.其他内容

8.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资料:5年(201711日以来)完成或承接过类似闸(站)工程(单体水闸设计过闸流量≥50立方米/秒,或者单体泵站设计流量≥5立方米/秒)。已完成的工程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中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验收文件(含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名表等);未完成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通水验收资料(含验收鉴定书、签名表等);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8.2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得分。

8.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认定(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拟任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1)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2)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3)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4)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5)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9.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标 人: 扬中市六圩港闸站工程建设处

    址: 扬中市江洲东路100      

联 系 人: 周艺

    话: 0511-88329036

 

招标代理人: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

联系人:崔雪晴

电  话:0511-85154825  13852954321

电子邮件:502812806@qq.com

11.备注

11.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11.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阶段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11.4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区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大楼三楼,四楼为评标区。请从大楼唯一通道西5门C电梯厅乘7号和8号电梯抵达;如驾车前往,请停地下停车库,并至C电梯厅乘7号和8号电梯抵达。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