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宝应县运西中心排河-中港河整治工程已由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扬州市水利局以扬发改农经发[2021]2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县级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省级以上70%,县级财政配套30%,招标人为宝应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宝应县运西中心排河-中港河整治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宝应县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为疏浚中港河 5.9km、中心排河 10.8km,加固堤防 2.23km;建设防汛道路 1.8km;改造建筑物 26 座。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及《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16)、《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确定中港河整治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水工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沿线桥梁按跨径分类属中桥,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1)河道工程:中港河中港船闸(0+550)至宝应湖(6+450)段进行开挖疏浚,疏浚长度 5.9km; 中心排河团结闸(K0+000)至中港河(10+800)段进行开挖疏浚,疏浚长度 10.8km。
堤防加固:中港河及中心排河堤防局部不达标处加固,中港河复堤长度约 2.13km(其中北堤0.55km(K5+900~K6+450),南堤1.58km(K1+400~K1+570、K1+830~K1+995、K4+560~K5+490、K5+520~K5+660、K6+075~K6+250)),中心排河复堤长度约 0.1km(东堤临近中港河处)。
沿线建筑物工程:排涝泵站 11 座(拆除重建 9 座、新建 1 座、维修改造 1 座);涵洞(闸)8 座拆除重建;桥梁 4 座(3 座拆除重建,1 座拆除);3 座节制闸维修(团结闸、高水闸、低水闸)。
工程管理:中港河防汛道路约 1.8km,其中新建混凝土路面约 0.5km(北堤 K5+950~K6+450 现状土路),拆建混凝土路面 1.30km(北堤 K0+550~K1+850,现状水泥路宽度约 2.5m),路面结构均为混凝土路面,设计路面宽 4.5m。
(5)环保、水保专项等内容。
2.2.2项目总投资金额:项目批复概算5343万元。
2.2.3项目总工期:12个月。
2.2.4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4135.72万元。
2.3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366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1年12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022年5月30日具备水下工程验收条件,2022年12月30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交工)验收条件。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优良。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价2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执业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拟任项目经理均须满足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1)其他要求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2)其他要求2: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1 年 11月 19日 9 时 00 分至 2021 年11月 25日 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4日10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主要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其他要求2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14.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5.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6.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α=1;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55%、60%、65%,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首先剔除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价 80 %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最高限价:4078万元
7.4分值构成:
7.4.1技术部分A:19分
7.4.2商务部分B:81分
投标报价70分;(2)企业业绩1分;(3)项目管理机构5分;(4)企业信用及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1) | 一、施工组织设计(19分) | 1.1工场及临设布置(1分) |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0.5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维护协调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0.5分。 |
1.2施工进度计划、工期、资源组织配置计划(2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0.5分。 2、水泥、黄砂、碎石、石灰、钢筋及商砼等主要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投入的人员、主要施工机具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有详细的计算说明,配置安排详尽合理得0.5分。 |
1.3主要施工措施方案与保证(2分) | 1、施工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0.5分。 2、施工导截流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0.5分。 3、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0.5分。 4、冬雨季施工技术方案全面合理、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0.5分。 |
1.4河道施工方案与质量(2.5分) | 1、河道疏浚施工、弃运方案合理,符合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土方弃置方案合理、满足环保、水保要求得2分。 2、堤防加高培厚土料来源满足设计要求,调配平衡方案合理、工艺程序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0.5分。 |
1.5基础处理、道路施工方案与质量(2分) | 1、灌注桩、预制方桩、搅拌桩、木桩、水泥土换填等基础处理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及检测试验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2分。 |
1.6水工建筑物施工方案及质量(3.5分) | 1、原建筑物拆除弃运,土方挖填、砼浇筑、护砌等主体土建施工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全面有效可行得1.5分。 2、泵房(配电房)、启闭机房等房建工程施工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 3、水泵、电机、电气设备等设备采购保管、金属结构制作(采购)、安装、调试,施工安装等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 |
1.7桥梁及道路施工方案及质量(3分) | 1、桥梁、道路拆除弃运,土方施工、调配平衡方案合理、工艺程序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2、桥梁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及检测试验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3、道路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及检测试验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
1.8水保、环保施工方案及质量(1分) | 1、水保、环保专项(含绿化)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分。 |
1.9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档案资料、农民工工资(2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0.5分。 2、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 3、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0.5分。 4、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0.5分。 |
2.2.4(2) |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2.1投标报价(70分) |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个百分点扣0.3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个百分点扣0.6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2.2.4(3) | 企业业绩 | 企业业绩(1分) | 企业近五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价2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有1项不得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最高得1分。 注: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 |
2.2.4(4) | 三、项目管理机构(5分) | 3.1项目经理业绩(2分) | 拟任项目经理近五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单项合同价1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有1项得1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最高得2分。 注: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还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予以明确,否则该人员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 |
3.2项目经理职称(1分) | 拟任项目经理为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 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核查,否则不得分 |
3.3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分) | 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备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核查,否则不得分 |
2.2.4(5) | 四、企业信用及安全标准化(5分) | 江苏省水利信用等级(4分) | 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19〕6号“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注: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 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8分,三级的得0.5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备注 | 同一个业绩可以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兼得分。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 |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应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址:宝应县苏中中路358号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514-80893919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联系人:王先生、吉女士
电话:0514-87623232
邮箱:4347292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