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冈沟河治理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冈沟河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苏水许可(2021)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60%及地方配套40%,项目法人为盐城市盐都区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盐城市盐都区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冈沟河位于盐城市盐都区境内,南起兴盐界河,北至蟒蛇河,全长22千米,流域面积208.4平方千米,是里下河地区“六纵六横”区域骨干河网河道之一,承担防洪、治涝、供水、航运等任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22千米,新建岸坡防护工程总长18.54千米,拆建防洪闸11座、排涝闸站2座、排涝站1座。批复概算14032万元。 2.3本合同项目代建阶段及代建范围: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的实施代建,代建单位在双方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包含预备费和结余资金增做工程),以经批准同意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实行项目管理总控,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组织编报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实施计划; (2)办理招标备案、开工备案、质量与安全监督申请、验收申请和资产移交等手续; (3)参与实施阶段工程施工等招标工作; (4)组织项目实施,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资金管理等负总责,并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 (5)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对所签订的合同实行全过程管理; (6)按合同明确的建设目标,及时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定期向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报送工程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7)组织并配合项目分部工程、单位(或合同)工程中间验收及完工验收,组织参建单位做好项目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8)配合完成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项目检查、稽察、审计及航道、海事、征迁占地等矛盾协调处置工作; (9)及时组织项目完工结算编报、审计,协助完成竣工决算审计; (10)负责项目档案管理与验收,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11)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使项目建设单位的其它职责;对应工程建设投资金额:11313.27万元;对应移民安置投资金额:1077.2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代建服务的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共:25个月。 代建服务期=建设服务期+代建缺陷责任期,其中: (1)建设服务期: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约为13个月,以及后续工程结算、审计、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如有)、资产、资料移交等; (2)代建缺陷责任期: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须至少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一项:水利工程设计甲级;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或者是由政府专门设立(或授权)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或者是承担过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单位。 (2)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指工程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项目,工程投资以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总投资为准,下同)的代建(项目管理)业绩,附初设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6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类似工程中(指工程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项目,工程投资以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总投资为准,下同)有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的经历。(项目初设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其担任职位,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5)代建单位不得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及监理任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1年10月22日10时00分至2021年10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上述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9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7.5 最高投标限价:经审计确认的﹝施工合同结算总价含征迁、环保、水保)*1.4% 7.4分值构成: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代建中标人将在工程监理标的评标中被限制中标。评标顺序为:先评代建再评监理。如投标人在代建标中排名第一,则不再参加监理标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地址:盐城市新都路620号 联系人:邓渤 电话:153656532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联 系 人:沙雷 电话:025-84795963 邮箱:shalei@jocite.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