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水阳江干流左岸(小蔡河~乌溪河段)堤防加固工程施工一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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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2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堤防加固8.87km,混凝土预制块护坡8.20km,抛石护岸0.57km,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7.75km,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1.13km,锥探灌浆堤段长度8.2km,朱家涵拆建并增设沉螺池及简易抗旱设施;泗港陡门堤内增设沉螺池和简易抗旱设施;南埂高涵堤内增设沉螺池等。工程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等级为四级。 2.3招标范围 施工一标段:堤段桩号GX0+000~GX1+953和GX2+730~GX3+950,主要建设内容为3173m长堤防工程,以及范围内的南埂高涵新增沉螺池等; 本批次三个施工标同时开标、评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三个标段报名及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依次评标,评标顺序为:二标段、一标段、三标段。如果投标人在前标段评审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加后续标段评审的评分,但不作为后续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投标人近5年以来(2015年9月1日,含2015年9月1日以来)承担施工过中标价1500万元(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经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项目经理是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项目经理被变更过,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3 企业法定代表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近两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5投标单位应提供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 3.6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见江苏水利网《2019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6/29/art_42984_9271207.html)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9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和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承诺函。 3.10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在全市水务工程招投标领域实施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所有参与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需在项目开标前向南京市水务局递交相关信用承诺书,并在信用南京网站进行公示。本项目将不接受未进行承诺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市水务局开标前接收清单为准)。具体流程请参照南京水务网《关于实施水务工程招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222.190.131.3:9101/OP/downLoadHtml.aspx)。 4.3本项目只接受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参与投标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投标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2020年08月26日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进行网上投标登记操作完成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程序,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9月11日上午10时00分整。电子投标文件在 2020年09月11日上午10时00分整前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6.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7.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http://221.226.253.51:504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与开标。 7.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 联系方式 地 址: 高淳区固城湖北路9号 联 系 人: 孙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025-86338725 传 真:025-86338777 9 评标办法
备注:1、类似工程:指中标价1500万元(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及以上的水利工程; 2、项目经理、投标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且为同一人; 3、获奖证明材料,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文件,有效日期以文件的颁发日期为准;同一工程,获得同一类别不同级别奖项的,不重复计分,从高级别的奖项赋分; 4、评标标准中,每个单项得分不超过该项最高分值;除特别说明外,扣分标准为“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5、业绩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相应的评分点中并对其清晰度负责,否则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6、同一工程业绩、奖项,项目经理业绩、奖项与投标企业业绩、奖项分值不可兼得,以“项目经理业绩”优先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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