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兴化市境内下官河整治工程施工4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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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泰州市境内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苏水建【2019】49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兴化市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兴化市境内下官河整治工程施工4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对里下河、黄墩湖地区及南四湖湖西 3 片洼地共 6278 平方千米面积范围进行治理,通过疏浚区内河道、加固堤防,新、改建沿线桥涵闸站等配套建筑物,恢复提高区域防洪除涝标准,使治理区形成较为完整的防洪排涝体系,改变低洼易涝地区涝灾严重的局面。 工程级别与设计标准:河道堤防工程级别为 4 级,相应穿堤建筑物为 4 级,328 国道沿线病险涵闸主要建筑物为 1 级。排涝 标准为 10 年一遇,圩堤标准按防御历史最高水位设计;328 国道沿线病险涵闸防洪标准为 100 年一遇,河道影响及配套建筑物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巾荡大桥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桥梁设计荷载等级均为公路-Ⅱ级。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0g,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 兴化市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拓浚 31.08 km(下官河 26.0 km,杨家河 4.7 km,向阳河 0.38 km),下官河退建、加固堤防 22.46 km;新建护岸 10.03 km(下官河 9.56 km,杨家河0.47 km);拆建盐沙大桥、崔垛大桥、黑高大桥、 巾荡大桥及德洪大桥;拆建涵闸 8 座、泵站 3 座、闸站 6 座。 概算总投资6943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总投资36321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兴化市境内下官河整治工程施工4标,工程内容为:本标段河道部分建设内容为:①疏浚工程:疏浚河道 8.6km(桩号 0+000~8+600);②加固下官河堤防 3.8km(桩号 5+600~7+600 东侧、5+900~7+800 西侧);③新建下官河两岸墙式护岸防护3350m(桩号 0-088~0+765 东岸、0+597~0+860 东岸、7+560~8+440 东岸,桩号 0+335~0+520 西岸、0+597~0+860 西岸、7+900~8+660 西岸)。拆建崔一北闸站(桩号 6+170)、崔一闸站(桩号8+010)、崔二排涝闸站(桩号 8+280)、崔二北闸(桩号 6+170),崔一北闸站、崔一闸站、崔二排涝闸站的设计规模均为4m+2m 3 /s,崔二北闸为4m 闸。 本标段总投资约59007982元。 本标段计划于2020年8月10开工(具体时间以监理机构签发的开工通知时间为准),2021年11月30日完工(交工),工期477日历天。 2.3支付方式:实行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月进度支付工程款额度为当月完成工程进度款的95%,工程完成经审计及完工验收后预留审计决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支付余款,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签发移交证书满2年后,缺陷责任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予以退还。承包人应按照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水【2020】93号)、《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细则》(泰政水【2017】296号)及《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泰人社发【2018】439号)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近8年内(201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单项合同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类似工程(单项合同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无在建工程项目(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 (2019年施工、监理、设备类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见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6/29/art_42984_9271207.html。) 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 年7月9日 18 时整(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三楼办理数字证书(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58.213.139.243:9100/OP/Login.aspx)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58.213.139.243:9101/OP/Login.aspx),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 ,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31日9时30分整。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不予接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特别提醒 7.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http://221.226.253.51:504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与开标。 7.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4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下官河整治工程施工3标、下官河整治工程施工4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评标、定标按下官河整治工程施工4标、下官河整治工程施工3标的顺序进行。如投标人在下官河整治工程施工4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参加下官河整治工程施工3标的详细评审,但其投标报价仍按照下官河整治工程施工3标评标办法,作为所有投标人之一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程序进行评审。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兴化市项目建设处 地址:兴化市丰收北路13号 联系人:冯小勇 联系电话:0523-83225201 招标代理: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华润国际置地星座10号楼2410室 联 系 人: 张志文 刘梅 邮 编:225300 电 话:0523-86896698 15295299775、18752602919 传 真:0523-89988698 10.备注 10.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或单位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批准文件、鉴定书、签名表等);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10.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1.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20分)
注:表中各评分因素细分项描述合理可行的得满分,其他酌情赋分。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5分)
备注:以上均需附证明资料。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注:1.偏差率计算公式中的投标报价指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2.偏差率的计算结果中,介于上述数值之间的,采用内插法计算。 投标报价总价评分标准: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3.1。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6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60分基础上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60分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1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10%以下,每再低1个百分点,在70分的基础上扣1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最低得分为0分。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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