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标准《水利风景区评价规范》顺利通过审查
发布日期:2020-05-18 15: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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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水利风景区评价规范》(送审稿)(以下简称《规范》)地方标准专题审查会在南京组织召开,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健出席会议。
《规范》充分考虑了新时期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形势和我省实际,在现有行业标准(SL300-2013)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评价程序、增加评价内容、细化评价指标、提高评价标准,强调突出对景区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的主体功能发挥、景区水文化建设、水科普宣传等评价内容的条款要求,探索建立前置条件审查和综合评价双通过评价方法,同时设置11个主控评价指标,旨在凸显水利风景区的水利特征和我省文化底色,更好地发挥其在景区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导向和引领作用。
水利部水文化专家委员会、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省文旅厅、南京财经大学、东南大学等单位专家学者组成审查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水利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20余人参加会议。
(供稿:省河道局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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