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001258/2020-0016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体裁分类: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生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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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1-10 18: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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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修订内容:
1.根据水利部《水闸安全评价导则》,将《水闸办法》的适用范围调整为“我省水利部门管理的大、中型水闸,水利部门管理的小型水闸、船闸和其它部门管理的水闸可参照执行。”
2.按照分级管理和简政放权的原则,优化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闸安全鉴定成果的审定权限,将流域性河道上中型水闸安全鉴定的审定权限调整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定;同时,并增加简政放权后的监管要求。
3.进一步明确鉴定承担单位设计资质,补充检测、复核和评价人员的资质要求,增加了承担单位评价报告质量与信用挂钩相关内容。
编辑: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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