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梁台河堤防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已由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宁发改投字(2018)19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工期要求: 2018年10月10日开工,2019年4月30日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工期203日历天;
工程规模:概算总投资1897.99万元人民币。
2.2项目概况
对湖熟街道梁台河堤防实施河堤加高培厚,整治迎水坡,新建农桥、泵站、水闸河道控源截污,渠道沟通疏浚,生态修复等整治工程内容,涉及河堤总长约1090米。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梁台河堤防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内容:对湖熟街道梁台河堤防实施河堤加高培厚,整治迎水坡,新建农桥、泵站、水闸河道控源截污,渠道沟通疏浚,生态修复等整治工程内容,涉及河堤总长约1090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项目经理是无在建工程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5投标单位应提供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
3.6投标单位信用等级须江苏省水利厅评审为C级及以上。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9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函 。
3.10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在全市水务工程招投标领域实施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所有参与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需在项目开标前向南京市水务局递交相关信用承诺书,并在信用南京网站进行公示。本项目将不接受未进行承诺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市水务局开标前接收清单为准)。具体流程请参照南京水务网《关于实施水务工程招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本项目只接受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2018年09月06日08时30分至2018年09月12日18时整前登陆《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付费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付费的为无效的投标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上午10时00分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5楼)。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以及未按时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水利站
联 系 人: 张站长
电 话:025-526920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 系 人:汪亮、刘伟
电 话:025-86338725
传 真:025-86338777
8评标办法
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商务部分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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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报价 | 57 | C=A×Q1+B×Q2, C:评标基准价;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Q1:30%、35%、40%三者其一; A:最高投标限价; Q2=100%-Q1 Q1由投标人代表(自行推荐)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7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上的,每高1%,在57分基础上扣0.5分; 100%以下的,每低1%,在57分的基础上扣0.3分; 最低得分为零分。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最低得分为0分。 |
1.2 | 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合理性、平衡性 | 2 | 1.2.1投标报价准确、合理、平衡,得2分;(2分) |
1.3 | 投标人的业绩 | 4 | 1.3.1、投标人近5年以来(2013年8月1日,含2013年8月1日以来)承担施工类似工程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2分)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时间、金额为准) 1.3.2、投标人承担施工的水利工程近5年以来(2013年8月1日,含2013年8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文明工地奖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2分)(获奖证明材料,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文件,有效日期以文件的颁发日期为准;同一工程,获得同一类别不同级别奖项的,从高级别的奖项赋分;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赋分) |
1.4 | 项目管理机构及资源配置 | 5 | 1.4.1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1分) 1.4.2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0.5分) 1.4.3技术负责人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0.5分) 1.4.4项目经理近5年以来(2013年8月1日,含2013年8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经历承担施工类似工程的,每项得1.5分,最高得3分;(3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且为同一人;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时间、金额为准) |
1.5 | 企业信用等级 | 5 | 1、以江苏省水利厅网站公示的最新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与南京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标单位最新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中较高的一个赋分:信用等级为AAA的,信用等级分为5分;信用等级为AA的,信用等级分为4.5分;信用等级为A的,信用等级分为4分;信用等级为B的,信用等级分为3分;信用等级为C的,信用等级分为2分;信用等级为D的,信用等级分为1分;相关企业无信用公示记录的,信用等级为B级,得3分。 |
2 | 技术部分(暗标)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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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 10 | 2.1.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2分) 2.1.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8分) 2.1.2.1土方工程;(2分) 2.1.2.2基础处理;(1分) 2.1.2.3混凝土工程;(2分) 2.1.2.4砌石工程;(1分) 2.1.2.5设备采购及安装;(1分) 2.1.2.6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1分) |
2.2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3 | 2.2.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1.5分) 2.2.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1.5分) |
2.3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3 | 2.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1分) 2.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1分) 2.3.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1分) |
2.4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 4 | 2.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1分) 2.4.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2分) 2.4.3、质量检测有计划,现场抽检/送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1分) |
2.5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 4 | 2.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1.5分) 2.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1.5分) 2.5.3、安全专项方案先进、合理、可行;(1分) 2.5.3.1土方工程;0.5分 2.5.3.2拆除工程;0.5分 |
2.6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 3 | 2.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1分) 2.6.2、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1分) 2.6.3、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1分) |
| 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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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类似工程:指施工单个中标合同价1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
2、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且为同一人;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
3、获奖证明材料,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文件,有效日期以文件的颁发日期为准;同一工程,获得同一类别不同级别奖项的,从高级别的奖项赋分;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赋分;
4、评标标准中,每个单项得分不超过该项最高分值;除特别说明外,扣分标准为“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3分,扣完为止”;
5、业绩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相应的评分点中并对其清晰度负责,否则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6、同一工程业绩、奖项,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企业业绩分值不可兼得,以“项目经理业绩”优先加分。
9 备注:
9.1、本项目投标需通过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共服务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