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焦港(如皋北段)整治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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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如皋市焦港(如皋北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苏水建【2018】20号文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工程概算投资4044万元,其中省级以上投资2426万元),已经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如皋市焦港(如皋北段)整治工程建设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焦港(如皋北段)位于如皋市西北部,南起如泰运河,北至如皋海安界,总长10.733千米,主要功能为供水、排涝、航运。经多年运行,河道淤积严重,大量河岸坍塌,沿线涵洞破损、排水能力不足,对沿线群众的农田、房屋等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为保证焦港(如皋北段)的引水、排涝标准,保护区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该区域经济发展,根据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疏浚焦港(如皋北段)河道长10.733千米,并对沿线12处支河口进行拉坡疏浚,新建桩板式护岸6.408千米,拆(新)建排水涵 13座。 (1)疏浚工程 疏浚焦港(如皋北段)10.733千米(桩号 K0+000~K10+733),设计河道底宽20米,底高程-1.5米(废黄河高程,下同),边坡1:3;对沿线12处支河口进行拉坡疏浚,每处支河口疏浚长度200米。 (2)护岸工程 新建护岸6.24千米,共分12段,每段护岸两端设封头8米,共16米,部分护岸因连接已有护岸,单侧设置封头8米,护岸总长6.408千米。采用桩板式结构,采用C30钢筋砼预制方桩与预制板连接的组合结构。方桩尺寸为 0.35×0.3米,桩顶高程3.0米,桩底高程-5.0米,桩间距2米。桩间安装C30钢筋砼预制板,方桩与预制板上部采用0.55×0.3米的C25钢筋砼盖梁压顶,顶高程3.3米。挡墙后方填土,坡面接至现状地面,坡面设草皮防护高沙土。对全线10.733km河段河口6m范围内进行岸坡清杂,共计128796m2。 (3)建筑物 沿线拆建排水涵7座,新建排水涵6座,涵洞洞身均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管和钢筋混凝土基础。 2.2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对焦港北段如泰运河至如海界10.733km及沿线12处支河口各200m进行疏浚,新建挡墙6408m,拆(新)建排水涵13座。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清单和图纸。 本标段计划于2018年10月19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18年12月底前需完成本工程总工程量的80%,全部工程要求于2019年4月15日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013年来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河道整治工程(含疏浚、护岸)业绩(需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材料<含鉴定书、签名表>)施工管理经历(指2013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合同)。项目经理目前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4投标人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河道整治工程(含疏浚、护岸)业绩(需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材料<含鉴定书、签名表>)且工程质量合格。 3.5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均必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若不需要缴纳需提供相关证明)。 3.6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3.7经检察院全国联网系统查询,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 3.8投标人信用等级须江苏省水利厅评审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18/6/19/art_42984_7683757.html)。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4.电子招投标及网上报名相关事项 4.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1.226.253.14:90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下载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221.226.253.14:84/filedownload/江苏水利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电子密钥申请表.doc)并按《关于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办理电子CA证书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http://221.226.253.14:84/homepage/Detail.aspx?newid=367)。 4.3本项目只接受《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221.226.253.14:9001/OP/Login.aspx)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必须于2018年9月27日18:00(北京时间,以下同)前通过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售后不退。付费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付费的为无效投标报名。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安全自负,食宿等费用自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9时00分整,地点为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紫金[建邺]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先导区1号楼5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njebpubservice.com/#/newindex)等媒介发布。 9.联系 招标人:如皋市焦港(如皋北段)整治工程建设处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六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紫金[建邺]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先导区1号楼6楼 联系人:丁章华 沈醉云 佘彤彤 龚静雅 电话:025-86338394 86338714 18936006349 传真:025-86338777 邮箱:18936006349@163.com
附件: 评分标准
备注:若总分为1,优(好)得分为0.8-1,良好(较好)得分为0.6-0.8,其他得分为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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