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苏州市境内工程建设监理 |
||||||||||||||||||||||||||||||||||||||||||
|
||||||||||||||||||||||||||||||||||||||||||
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苏州市境内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江苏省水利厅以苏水建〔2017〕106号文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主要是省级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法人张家港市老海坝节点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现对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苏州市境内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长江干流江苏省段,上起南京市七坝,下止南通市桃园,共有21段,总长72.28km,均在《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2016年修订)治理范围内,其中:七坝小年圩、浦口、沙头河口、太平洲左缘丰乐桥、大路弯道、长青沙西南缘、新跃涵洞、东港~龙爪岩桃园等7个区段采用雷诺护垫护坡和护脚防护;大胜关、下关、94679部队段、西坝、栖龙弯道右岸、三江营~杨湾(江都)、杨湾~高港(泰州)、炮子洲左缘、兴隆弯道段、录安洲及夹江、老港~双狮码头、段山港~二干河等12个区段采用散抛石防护;小河口段采用散抛主动式钩连体防护;新跃涵洞段采用四面六棱透水框防护。 工程任务:在以往河势控制工程、近期正在实施整治工程、航道整治工程和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河道整治工程基础上,以《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为指导,通过江岸(滩)稳定评估,选择崩岸、冲刷幅度剧烈区段,建设水上护坡和水下护脚工程。 建设目标:通过防护工程建设,消除江岸坍塌刷底险情,维护河岸稳定,保障岸滩及堤防工程安全,满足两岸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工程级别:主江堤堤防级别为2级,江心洲堤防为3级。防洪标准:防御1954年型洪水。护岸顶高程原则上与滩面齐平。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工程区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 本合同承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不限于): 苏州市境内工程均位于张家港市境内,共由2段组成,分别为:(1)老港~双狮码头加固护岸工程:抛护面积333206m2,抛石工程量553011m3。(2)段山港~二干河段护岸工程:分两段布置①上段2号丁坝~一干河段护岸工程,采用散抛石护岸工程形式,工程量为抛石71675.9m3。②下段:沙洲电厂~十三圩段,总工程量为抛石137550.7m3。 工程计划于2018年6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19年12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有类似工程(抛石量不小于20万方的抛石工程)监理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以上,具有水工结构、测量、造价、安全等专业的监理人员。其中:水工结构、测量、造价的专业应配备不少于一名有资格的监理工程师(总监和副总监除外)。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近5年(201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有类似工程(抛石量不小于20万方的抛石工程)总监或副总监的监理经历,无在建工程。 3.2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3投标单位信用等级须江苏省水利厅评审为C级及以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经检察院全国联网系统查询后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有关行政机关限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下载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登记表并按《关于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办理。 4.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经《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30 时至 11:30 时, 14:0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南路2700号三江桥闸站二楼,持投标报名表、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所在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类似工程经历证明材料(以上均须交验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6投标单位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应从下载专区中下载报名表,并将填写的报名附件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0595951@qq.com。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5月29日9时30分。 地点为: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投标文件在2018年5月29日9时30分前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5楼)。 6.2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评标办法
7.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上海东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印歌华、史军、丁超 8.备注 8.1、本项目投标需通过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共服务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拟投标项目经理需与投标报表中反映一致,如不一致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招标文件文件出售处审核备案。 8.3、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 8.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