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强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或者建议反馈至江苏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感谢支持! 联系人:仲大楼、何菡丹 电话:025-86338062,86338921 传真:025-86338067 电子邮箱:jssjsb2019@163.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 邮编:210029 附件:江苏省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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