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率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精神,从2018年5月1日起,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的税率从11%调整为10%。此次税率调整属国家政策性调整,我省水利行业已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