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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海县李埝乡水利站拖欠我的工资多年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王庆华,男,1955年11月生,住东海县李埝乡辉山村,在东海县李埝乡水利站楼山水库管理所做职工30多年。用人单位李埝乡水利站长期拖欠我工资问题,于2013年2月20日反映(多年来,每年都讨要数次)。东海县水务局于2013年3月26日做出处理意见书。对于处理意见书,对我不合理、不事实、不公正为,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我要求管理部门领导给予调查,依法、合理、公正处理。
处理意见称:楼山水管所和水利站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属于自负盈亏的单位。纯属无稽之谈,李埝乡楼山水库就是乡里的水库,怎么不属于李埝乡水利站管呢。楼山水库管路所一直在李埝乡水利站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并且水管所效益好时候向水利站上交资金。比如1990年前后我们楼山水管所几位员工在水库堤堰栽植的杨树,在2010年出售的时候,资金还向李埝乡水利站上交了3.4万元,有刘兆学、程计密(水管所人员)、赵登领(水利站会计)证明。现在水利站将水面承包出去,而且每年都能获得巨大资金。难道就不应该对水管所的职工负责人了吗?意见书称没有隶属关系,那为什么承包权是水利站而不是水管所?
处理意见称:楼山水库管理所从没有人要求尽相关义务。这也事实不符,我每年都被抽调到水利站帮助工作。如挖大井物资管理、水库护坡植被、农桥修建等等这些都能找到证明人,梁计领(原水利站长)、刘兆学。
处理意见称:水利站决定从照顾困难角度,每人发给1500元现金作为补助,说我表示满意,又说我一年后独自一人反悔。这更是水利站负责人捏造事实,实际上只有曹胜启、陈久根同意(因为他俩98年左右就辞退不干了)。现只有我与刘兆学、程计密在职(刘兆学现又调回村里工作,程计密在水管所享有一块地方),发给1500元是补助救助,并不是工资,我当时就没有同意。那天是2013年2月5日,水利站负责人还用卑鄙手段威胁我,拍桌子,打电话调来社会青年两名对我恐吓,气焰嚣张,我当时没有同意。有水利站职工等人作证。同时,有水利站负责人撕毁的补助工资表作证。
综上所述,我认为东海县水务局对我的处理意见是非常不妥的,在没有对我进行调查了解的情况下就擅自做出这种处理是错误的,也是不公正的。为此我无法接受这样处理,表示强烈不满,要求上级主管部门明察,依法妥善处理,还公平公正于我,解决我工作以来拖欠的工资及养老保险问题。
                           
提交时间 2013-09-02 17: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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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王庆华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上级水利部门对下级水利部门主要是水利业务工作指导关系。你不服东海县水利局对于工资问题的处理意见,请向地方政府申请复查。
答复机构 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  答复时间 2013-09-11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