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政民互动> 统一咨询投诉> 咨询结果
详细信息
标题 反应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情况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南京市秦淮河干流整治工程承包商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们的邮件。南京市秦淮河干流整治工程于2016年11月签订施工合同(固定单价合同),竣工日期为2018年4月底。目前,工程正处于紧张的施工阶段。2017年以来,工程建筑材料尤其是水利工程的大宗材料如:黄砂、碎石、块石、水泥、商品砼等均发生了大幅涨价,涨价幅度高达30%-40%,而且还有继续上涨的趋势,给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给施工质量控制带来了巨大的风险。恳请水利厅针对目前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实际情况能出台相应的政策,指导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增加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性条款,引导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材料价格风险,为合同履行创造有利条件。    此致敬礼!             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市                   秦淮河干流整治工程项目部                         2017年12月20日
提交时间 2017-12-20 11:13:46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17-12-27 14:09
内容回复 来信人你好,针对水利工程建筑材料、燃料等价格波动问题,2011年9月,省水利厅出台了《关于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及燃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水基〔2011〕75号),请承包人依照该文件与项目法人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