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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函
内容 泗阳县庄圩乡淮沭河西侧河塘内钱爱线南侧的水庄村,庄圩村,王码村约4500亩淮沭新河的行洪滩地(庄泗公路南侧)是否属于一级,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请尽快回复,谢谢。
提交时间 2018-08-13 00:58:22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18-08-21 15:59
内容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99号)要求,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风险隐患整治由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我们主动对接县环保部门,按照《省政府关于同意丰县大沙河草庙水源地等8个县级以上集中式保护区划分调查方案的批复》一起到现场实地査勘,发现该区域内围塘养殖只有极少部分面积(约50亩)在泗阳县淮沭河庄圩水源地上游1000米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是否属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建议由县环保局给予准确答复。联系人:李震13815746822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