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处
处室职能
1.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2.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3.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或参与制定水利行业安全管理规程规范;
5.指导厅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经营类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
6.组织重大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人
处长、一级调研员:马志华
副 处 长:陆志慧
四级调研员:刘 瑞
四级调研员:尚 锋
联系方式
电 话: 025-86338197
安全监督举报电话:025-86338196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上海路5号
邮 编: 21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