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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厅水资源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承担编制省水资源利用、保护、节约、城乡供水、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有关专业规划以及水中长期供求计划等; 2、受厅委托拟定用水定额、水资源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企业用水水平衡测试工作; 3、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评价工作,受厅委托负责取水许可的水资源论证工作,承接水环境评价工作; 4、负责水资源管理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引进推广并进行技术咨询; 5、负责水资源信息资料的统计分析工作; 6、负责编制水资源公报; 7、负责征收水资源费; 8、负责水资源管理业务培训工作; 9、承担节水、改水和水环境治理设计与论证; 10、组织取水计量设施的选型论证和校验工作; 11、负责水务一体化的技术服务工作; 12、完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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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86338411 传 真:025-86338414 地 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15楼 邮 编:21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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