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资源服务中心
   
 
 
  处室职能
1、在厅水资源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承担编制省水资源利用、保护、节约、城乡供水、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有关专业规划以及水中长期供求计划等;
2、受厅委托拟定用水定额、水资源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企业用水水平衡测试工作;
3、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评价工作,受厅委托负责取水许可的水资源论证工作,承接水环境评价工作;
4、负责水资源管理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引进推广并进行技术咨询;
5、负责水资源信息资料的统计分析工作;
6、负责编制水资源公报;
7、负责征收水资源费;
8、负责水资源管理业务培训工作;
9、承担节水、改水和水环境治理设计与论证;
10、组织取水计量设施的选型论证和校验工作;
11、负责水务一体化的技术服务工作;
12、完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主  任:李太民
副 主 任:王 菊、张秝湲
 
  联系方式
电  话:025-86338411
传  真:025-86338414
地  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15楼
邮  编:21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