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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在厅机关相关处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承担全省农村水利方面的技术业务工作; 2、受厅委托编制农村水利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规划,承担有关农村水利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工作; 3、承接全省农村水利重点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及有关农村水利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4、开展与水利科技发展有关的经营活动; 5、受厅委托进行乡镇供水、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灌区改造等农村水利项目的咨询及技术审查,并参与指导实施; 6、承担水土保持方案评估论证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的技术工作; 7、承担农村水利规划编制、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资料整编等工作; 8、完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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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 - 86338423 传 真:025 - 86338423 地 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 邮 编:210029 电子邮箱:sltnfzx@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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