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
   
 
 
  处室职能
1.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2.指导全省水利行业党建、精神文明、作风行风建设工作;
3. 负责厅机关纪检工作,承担机关纪委日常工作;
4. 承担行业党委日常工作;
5. 承担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 承担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 负责厅机关及厅系统工会和群团工作;
8. 负责厅系统政工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负责人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张继路
省水利厅工会主席、厅机关工会主席:余 波
机关纪委副书记:周 敏
四级调研员:张 明
 
  联系方式
电  话:025-86338146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上海路5号
邮  编:21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