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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法规、政策、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2、指导灌排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灌区建设与改造,指导灌溉试验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3、指导县乡河道疏浚整治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乡镇供排水工作; 4、指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5、指导全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指导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及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具体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组织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省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并公告; 7、组织推进水利行业扶贫工作; 8、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处 长:沈建强(二级巡视员) 二级调研员:刘敏昊 副 处 长:仇 荣、杨逸辉 三级调研员:周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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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86338143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上海路5号 邮 编:21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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