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处室职能
1.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机关绩效管理等工作。
2.指导全省水利行业人才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
  负责人
处   长:李 慧
二级调研员:陈 飞
副 处 长:乔娇娇
四级调研员:陈 浩
 
  联系方式
电  话:025-86338086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上海路5号
邮  编:21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