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处
   
 
 
  处室职能
1.指导全省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2.指导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拟订全省水利建设工程定额;
3.负责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验收;
4.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人
处长、一级调研员:张树麟
一级调研员:顾文菊
副 处 长:杨业政
三级调研员:杨祖华
四级调研员:朱平安
 
  联系方式
电  话:025-86338131
农民工工资咨询:025-86338731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上海路5号
邮  编:21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