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北区洼地治理工程(连云港市、新沂市)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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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沂北区洼地治理工程(连云港市、新沂市)已列入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江苏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水利局(牵头人)、新沂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沂北区洼地治理工程(连云港市、新沂市)项目区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灌云县、海州区、东海县及徐州市新沂市境内。 沂北区位于我省东北部,东临黄海,北至苏鲁省界,西至总沭河,南至新沂河,区域总面积8291km2。沂北区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雨季持续时间长、降雨范围广、暴雨集中。受新沂河与新沭河行洪影响,叠加风暴潮顶托作用,区域涝水难以外排;加之内部排涝河道淤积严重、抽排动力不足,极易引发洪涝灾害。2021年、2023年和2024年,该区域接连遭遇严重内涝,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造成显著制约。 沂北洼地是《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江苏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确定的重要区域治理项目,为了有效提升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切实改善沂北地区水利条件,本次启动沂北易涝区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治理,加固堤防,配套建筑物除险加固等;工程匡算总投资约为35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沂北区洼地治理工程(连云港市、新沂市)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 包括编制沂北区洼地治理工程(连云港市、新沂市)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的前置要件专题报告,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前置要件审查报批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完整的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必要的前置要件包括但不限于水工程规划同意书、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含用地综合论证、节约集约综合论证、项目规划选址论证、节地评价、用地预审材料汇编、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林地使用、临时用地使用、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地质灾害查询、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海域使用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安置规划、文物调查及考古勘探等。 2.3勘察设计周期: (1)签订合同之日起36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查; (2)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可研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并单独成册; (3)水工程规划同意书、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含用地综合论证、节约集约综合论证、项目规划选址论证、节地评价、用地预审材料汇编、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林地使用、临时用地使用、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地质灾害查询、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海域使用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安置规划、文物调查及考古勘探等前置要件编制成果提供时间须满足项目进度需要;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应前置要件专题报告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止。(电子投标文件按36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如设计单位不具备上述勘察资格,接受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建联合体,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两家,否则联合体投标文件无效;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可研或初设批复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可研阶段或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可研或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单位业绩。 (4)财务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未处于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提供发布招标公告前三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聘用合同及相应证明材料,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公布信息为准(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并附网站截图)。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建联合体,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两家,否则联合体投标文件无效。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准备 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时间内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7日9时30分。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1098064。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安全自负,费用自理。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A—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为60%、65%、70%,三者其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2%。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费和前置要件编制费之和×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20分)
(2)企业综合实力(28分)
(3)实施方案(52分)
注:①所有拟投入人员须将涉及的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不予认可。 ②所有拟投入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月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发布招标公告前三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聘用合同及相应证明材料,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也可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不予认可。 ③所有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相应的可研或初设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反映其担任上述有关负责人经历则应提供项目发包人证明予以明确,提供证明的一方应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9.其他内容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518-80826103。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乔文号 电 话:198506256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 系 人:魏志远 电 话:1875194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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