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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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5]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市财政局统筹,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环境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太湖西沿岸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底泥疏浚总方量约为1001万m3,采用高浓度环保清淤船作为西沿岸区生态清淤的船机设备,并配备一艘除杂调节船,清出底泥通过管道输送至水上淤泥固化平台上进行板框压滤固化处理,疏浚排泥距离约4km,后期外运处置。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标段概算: 本次招标共 1个标段,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环境监测服务,施工期环境监测主要包括地表水监测、施工废水监测、余水处理区尾水监测、大气监测、噪声监测、土壤监测、地下水监测、生态监测及施工过程监管、监测资料的审核存档;运行期环境监测主要包括水环境监测、生态监测。本次招标对应标段概算150.00万元。 2.4本项目服务期限:包含施工期+运行期,施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对应工程通过完工验收;运行期:对应工程完工验收后2年。投标函中的服务期暂按2190天填报) 2.5服务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生态环境监测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满足档案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并满足运行期监测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生态环境监测: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证书附表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水和废水、土壤项目)且近 3年无不良记录 。 (2)投标人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基本存款账户至开标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其它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式中 S—评标基准价(百分数); T—最高投标限价(百分数);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60%、65%、7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且≤10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1;③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投标有效报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50.00万元。 7.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30分;服务实施方案45分;企业类似业绩5分;项目负责人业绩9分;项目组成员配备8分;拟投入设备2分;页数1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按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
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宜兴市水利局,联系方式:0510-87934944。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宜兴市宜城镇阳羡西路43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10-87932238 地址:宜兴市商务科创中心5号楼 联系人:曹工 电话:13771319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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