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运东段工程建设监理2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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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省级及以上90%,地方配套资金10%。项目法人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运东段工程建设监理2标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三十八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2.3km,途经盐城市、淮安市。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与入江水道、分淮入沂、苏北灌溉总渠、废黄河共同承泄洪泽湖上游15.8万km2来水,使洪泽湖防洪标准提高到300年一遇,其中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设计行洪流量7000m3/s。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等别为Ⅰ等,南堤堤防级别为1级,北堤堤防级别为2级。 本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运东段工程建设监理2标主要包含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0标、12标、14标;监理3标主要包含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1标、15标;监理4标主要包含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3标、16标。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0标工程范围为桩号37+900~39+650、40+650~42+900及56+450~58+880,其中:⑴ 桩号37+900~39+650、40+650~42+900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深泓扩挖4.00km,南北堤加高培厚(含南堤50m青坎)8.00km,南堤防渗加固4.00km,深泓南北侧河坡防护8.00km,南北堤堤坡防护8.00km,调度河清淤4.00km,十四中沟涵洞接长,弃土布置及远距离调土(筑堤),上堤坡道,塔基防护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程;⑵ 桩号56+450~58+880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南堤加高培厚(含南堤50m青坎)2.43km,南堤防渗加固1.05km,深泓南侧河坡防护2.43km,南堤堤坡防护2.43km,弃土布置,上堤坡道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程。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2标工程范围为桩号47+500~51+500、58+880~60+350,其中:⑴ 桩号47+500~51+500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深泓扩挖4.00km,南北堤加高培厚8.00km,南堤防渗加固4.00km,深泓南北侧河坡防护8.00km,南北堤堤坡防护8.00km,调度河清淤4.00km,弃土布置及远距离调土(筑堤),上堤坡道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程;⑵ 桩号58+880~60+350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南堤加高培厚(含南堤50m青坎)1.47km,深泓南侧河坡防护1.47km,南堤堤坡防护1.47km,弃土布置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程。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4标工程范围为桩号56+450~60+500,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堤防、渔滨河涵洞、衡河泵站、衡河涵洞、衡河调度河节制闸、衡河临时机口等工程。其中:河道堤防工程桩号56+450~60+350段为深泓扩挖、北堤加高培厚、深泓北侧河坡防护、北堤堤坡防护及调度河清淤,桩号60+350~60+500段为深泓扩挖、南北堤加高培厚、深泓南北侧河坡防护、南北堤堤坡防护及调度河清淤,合计深泓扩挖4.05km,南北堤加高培厚4.20km,深泓南北侧河坡防护4.20km,南北堤堤坡防护4.20km,调度河清淤4.05km,弃土排泥场布置,上堤坡道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程。 计划施工总工期约40个月(以工程实际施工期为准)。 2.3本合同招标范围: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运东段工程建设监理2标主要包含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0标、12标、14标的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包含本工程涉及的工程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内容的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及绿化养护期的监理工作。对应项目监理费概算约1336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共:64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及相关检查验收结束。电子投标文件按1920天填写)。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4、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资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委托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以牵头方业绩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未处于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的状态(提供承诺函(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8月1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须在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方拟派。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4、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和工程投资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委托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监理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7)信用等级要求: / 。 (8)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负责(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最新消息:《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通知公告));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7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一投标单位一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S=T×A+B×(1-A)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A—0.6、0.65、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所监理工程的合同结算价*1.236%,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报价分值为20分。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7.6本次对运东段工程建设监理2标至监理4标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及总监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监理2标、监理3标、监理4标。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公布的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的大标优先的原则进行推荐。已经在大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本项目监督部门: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17-83700150。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淮扬路123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517-897109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沙雷、叶静宜、孙贺然 电话:025-84795963、1572291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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