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九里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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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区九里河治理工程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及市县自办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2024~2026年)>的通知》(苏水计〔2024〕17号)开展前期工作,所需资金为省级以上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无锡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九里河水利枢纽至望虞河(嘉菱荡),途径安镇街道、厚桥街道、羊尖镇、鹅湖镇,整治范围内河道中心线长19.7千米。本工程主要在利用现有河道基础上进行治理,维持现有河口宽度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堤防加固、沿线护岸建设、岸坡整治等。具体工程内容为:河道(含宛山荡大部分)清淤疏浚约19.7千米(约32万方),堤防达标建设约1.82公里,护岸整治约13.34千米,防汛道路建设3.7千米,拆建九里河湿地公园东桥1座,同时配套岸坡整治等措施。 项目估算总投资2.2亿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一个标段,包括工程初步设计(含可研阶段应论述的工程可行性与必要性、概算编制)及审批修改、招标设计(含图纸、施工招标技术要求编制及配合)、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设计变更工作及增补完善工程的设计服务与配合)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以及根据工程需要负责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底泥疏浚调查及污染风险筛选监测、环境影响评价、航道条件影响评价及通航安全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含咨询及监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生态湿地修复方案、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物探和管综等必要专项报告的编制并通过相关审批,同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各阶段设计周期要求: (1)2025年9月20日前通过无锡市级审查并完成向省水利厅上报初步设计送审稿,包括概算、图纸; (2)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10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和图纸; (3)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招标要求,提供符合招标规定的各标段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技术条款和要求; (4)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5)中小河流治理方案:根据工程批复需要,完成方案编制并通过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审批; (6)底泥疏浚调查及污染风险筛选监测、环境影响评价、航道条件影响评价及通航安全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含咨询及监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生态湿地修复方案、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物探和管综等必要专项报告的提交时间:按国家规定,满足项目报批和工程开工及竣工需要; (7)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除纸质文件外,应同时提交一套不可更改的设计文件电子文档,电子文件中的文字为WORD格式,图形格式包括但不限于DWG、PDF、SHP等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格式,并应使用光盘和U盘分别贮存。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①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 a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c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本项目招标期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类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和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信用等级要求:/ (10)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仅限于“设计+勘察”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由设计单位牵头,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有关信用信息系统最新消息详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 5.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1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其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且≤10时,则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③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10时,则去掉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勘察(测)及设计费+专项工作费用)*100% 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项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最终仅以初设批复概算清单中所列项的专项工作费用结算,对于未在初步设计概算清单中列项,但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经计算,批复的专项工作费用总额*中标费率≥100万,按100万计取;否则,按实计取。 8.4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8分;B:技术标:60分;C:投标报价:20分;D:其他部分:12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9.1本项目监督部门:无锡市锡山区水利局:0510-88258525。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南路1号 联系人:史菁菁 联系电话:0510-8820615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刘赛、沙雷、叶静宜 电话:025-8479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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