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张家河闸站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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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张家河闸站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2〕785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张家河闸站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滨海县。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张家河闸站工程为穿北堤建筑物,与入海水道二期北堤正交。工程以抽排功能为主,兼顾自排自引。张家河闸站设计抽排流量60m3/s,为Ⅱ等大(2)型泵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工程采用闸站结合型式,设自排孔1孔,净宽10m;抽排孔5孔,单孔净宽均为4.8m。站内布置5台叶轮直径1850mm立式轴流泵机组,配套电机功率1250kW,总装机容量6250kW。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8亿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建设项目批准及建设管理体制审计;项目投资计划、资金来源及概算执行审计;基本建设支出(造价)审计;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审计;交付使用资产审计;基建收入审计;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审计;招标、投标审计;合同管理审计;勘测设计与建设监理审计;往来款项审计;建设管理费审计;财务管理审计;资金和项目绩效审计;施工单位延伸审计;历次审计检查执行情况审计以及配合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最终审计单位相关工作等。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进场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审核报告,相关审计事项会办确定后15天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电子投标文件按18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审计通知书时间或审计业务委托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上述业绩(投标人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承担均满足)。【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审计通知书、或审计业务委托函)、审计报告关键页(首页、签署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中须至少包含一名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提供注册证书】。 (6)投入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组成仅限于“会计师事务所+造价咨询单位”,并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 承担审计任务的单位,不得与本标段被审计项目承担单位隶属同一经营实体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2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24.5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7.5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分:详见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盐城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515-8908640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联系人:费玲玲 联系电话:0515-890862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王 扬 谈 畅 吴露琰 龚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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