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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水行政许可及专题论证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3-19 17: 17: 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宿区发改批〔2024〕1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江苏润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润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水行政许可及专题论证报告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2.1.1项目概况

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位于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临时堆土区生态修复、滨岸带生态修复、入湖河口湿地修复、湿地保护及开展生态监测等。总投资估算17800万元。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完成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等涉水行政许可报批的相关工作,直至通过审批

2.3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电子投标文件按161天填写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成果通过审批止,2025630日前提交初稿,2025930日前提交所有正式报批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要求:投标单位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5319日至202532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4159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拟参加投标单位可自行查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其他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10.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60.650.7,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0%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9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20分;2.商务(体系认证):3分;3.单位业绩:9分;4.项目负责人:3分;5.资源配置:8分;6.服务实施方案:57分;7.其他评分因素:/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100%的,得满分20分;

在上述计分基础上,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1%),扣1分;

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9%),扣0.5分。

不足一个百分点采用内插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20分

体系认证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有效认证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3分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单位业绩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洪水影响评价项目业绩的,每有1项得3分,最多得9分。

9分

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有洪水影响评价项目业绩的,每有1项得3分,最多得3分。

3分

2.2.4

(2)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人员素质(项目负责人除外)

项目组人员中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最多得8分。

8分

2.2.4(3)

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项目的理解

对本项目的现状调查和理解,项目概况描述清楚,合理得1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2分

工作大纲

①技术方案合理,工作大纲任务明确,编制成果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10分;

②编制方案内容全面、切合实际,8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8分

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提出的应对措施合理可行,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0分

进度保证措施

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进行阐述,安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分

投标人实力与服务

技术支持力量雄厚、响应及时,保障得力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分

2.2.4

(4)

项目负责人答辩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③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联系方式:0527-81183018。

9.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润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古城路7号

联系人:唐建权

联系电话:158509944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黄瑶 司帅 卓燕文

电话:0527-84399095

传真:0527-84399017

11.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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