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海安境内增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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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海安境内增补工程已经由南通市水利局以《关于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海安境内增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通水规计[2024]2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省级以上投资及海安市级配套,招标人为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项目法人)为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安境内增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安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2〕1410号),项目总投资26875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均已完成招标,拟对结余资金增补工程进行招标。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根据南通市水利局《关于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海安境内增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通水规计〔2024〕21号文)号文件,增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丁堡河沿线农田退水口87处,并配套沿河新建农田排水沟8.4千米;迁改老坝港闸涉污水管线两条;新建丁堡河闸围墙、围网工程;新建丁堡河闸地坪及室外仓储罩棚等附属设施工程;新增丁堡闸管理所东侧、丁堡河闸管所及移建桥梁间绿化工程;新增老坝港闸交通桥雨水集中收集系统。增补工程概算为905.0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约 90天。工程计划于2025年04月上旬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06月底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无。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以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相关规定)。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工程通过通水(水下工程)、下闸蓄水、机组启动、投入使用验收的任意一个阶段验收。 (b)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9)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01日9时0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④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793.13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70分,施工组织设计:26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其他因素:1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8. 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海安市水利局 0513-81868536。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314室 联 系 人:包学锋 联系电话:18015904066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 系 人:万弘 电 话:13511572340 电子邮件:3554718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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