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枢纽工程启闭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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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本次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枢纽工程启闭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境内。 2.2项目概况: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三十八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淮安枢纽布置在淮河入海水道与京杭运河交汇处,是入海水道的第二级枢纽。 淮安枢纽一期工程老地涵为15孔,孔口尺寸6.8m×8.0m(宽×高),工作闸门采用平面定轮钢闸门,计15扇,采用QPPYI-2×125kN-8.5m 柱塞式液压启闭机启闭,设置5套液压站,每套液压站控制3扇闸门。二期工程在老地涵北侧扩建30孔新地涵,工作闸门采用平面定轮钢闸门,计30扇,采用QPPYI-2×125kN-8.5m 柱塞式液压启闭机启闭,设置5套液压站,每套液压站控制6扇闸门。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2.3.1招标范围: 本工程合同承包人负责具体范围为:①二期工程工作闸门液压启闭机30台(QPPYI-2×125kN-8.5m柱塞式液压启闭机)及相应预埋件的制造和防腐,含60只油缸、5套液压泵站、液压油、液压管路、电气控制设备、开度仪及传感器、行程开关、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②一期工程液压启闭机改造:拆除2套原液压站(1套液压站控制3扇闸门)及相应油管路(该工程量已列入土建及安装标);增设1套液压站(1套液压站控制6扇闸门),保留原油缸,更换密封系统、液压油及油管路。含1套液压泵站、液压油、液压管路、电气控制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 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防腐、出厂验收、保险、包装、运至发包人指定交货地点、现场检验交货及指导安装调试、装配检查、试验、联合调试和试运行(包括无水与有水联合调试)等技术服务及售后维护服务。 主要供货范围见下表: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及技术要求。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30天(14个月)。其中2025年4月30日埋件具备交货条件,分批提供,2025年12月31日启闭机及液压泵站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由发包人提前1个月另行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厂商。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3月1日以来,具有生产制造过2×125kN及以上的液压启闭机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及工程完(竣)工或完工(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加盖使用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未处于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状态。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0日9时4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安全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70%、75%、8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2%。 最高投标限价:1438.6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25-86338131。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淮安抽水站区院内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517-859642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328265586@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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