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西江塘闸轨道保护监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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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西江塘闸轨道保护监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解决 并已落实。项目法人为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集中建设单位为 苏州苏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西江塘闸轨道保护监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批复等文件,本标段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工程等别为II等,河道堤防级别为2级,主要航道控制建筑物及其余口门控制建筑物主体(闸室)及外河侧翼墙等建筑物级别均为2级,内河侧翼墙等建筑物级别为3级。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拟建工程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淞泽家园九区(淞渔社区)南门外河道内。拟建闸站包括砼护坦、钢砼消力池、闸室等。场地绝对标高约+4.50m,砼护底、翼墙底标高为-1.30m,钢砼铺盖底标高为-1.80m,闸室主体底标高为-3.20m。西江塘节制闸位于轨道交通8号线的控制保护区范围内,淞泽家园九区南侧,节制闸规模为2×12m升卧式闸,其基坑北侧下敷轨道8号线回场线附属及区间,闸站段隧道顶板埋深为+2.38m~+5.23m(1985国家高程),隧道底板埋深为-4.52m~-2.07m,闸室护坦、翼墙围护边线离轨道8号线附属最近距离为8.7m,距轨道8号线回场线区间距离12.2~18.0m;闸室主体围护边线距轨道8号线回场线距离为16.5m,基坑开挖面积3800㎡,挖深5.3-7.7m。 2.3招标内容:西江塘节制闸施工对轨道8号线回场线影响监测,本项目在轨道交通8号线回场线方向上的投影长度约90m,向两端各延伸50m,即轨道交通8号线回场线结构保护监测长度约190m,需对明挖区间侧墙水平及竖向位移及明挖区间道床竖向位移进行监测。轨道保护监测要求需满足监测任务书、苏州轨道公司相关要求、相关标准规范、设计要求及其它合同文件规定的其它内容,并必须通过专家评审;如监测项目的主体土建施工方案发生变更,监测方案和监测内容、频率等应作相应调整,也需要重新进行专家评审。监测工期预计8个月,对应的监测费约93.50万。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到完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能够承担监测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如下: 监测资质要求: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专业负责人要求:/ (6)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段为从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下载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 12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凭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7、0.8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则其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②当有效标>5家且<9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一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③当有效标≥9家且<15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二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④当有效标≥15家且<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三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⑤当有效标≥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20%的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如有效标为22,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4家,如有效标为23,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5家);⑥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则M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0%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93.5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30分;2、资源配置:30分;3、监测方案:40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30分:
资源配置:30分;
监测方案:40分
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打分项的证明材料均须将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投标人对所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8.其它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苏州市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6825321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苏州市劳动路1053号燃气大厦1606 联系人:陈翔飞 联系电话:0512-652017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联系人:王扬、刁吉峰、谈畅 电话:025-86338777、1392111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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