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廖家沟整治工程(射阳县境内)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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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廖家沟整治工程已由《省水利厅关于准予盐城市廖家沟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5〕279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城市廖家沟整治工程(射阳县境内)建设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射阳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廖家沟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防洪设计水位2.40米(废黄河高程,下同):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排涝设计水位2.13~2.07米。工程等别为Ⅳ等,堤防和穿堤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中射阳县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河道疏浚8.6千米。河道设计底高程-3.0米、底宽15米,边坡1:3.0。 (2)堤防加固13.59千米。 (3)岸坡防护总长1.67千米。 (4)拆建沿线建筑物13座。 工程概算投资7347万元。 2.3本项目招标范围:本次建设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盐城市廖家沟整治工程(射阳县境内)全部建设内容(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增做等)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含施工期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施工监理工作,工程征地拆迁监督评估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含档案审核管理等)的各项配合工作。施工工期约18个月,对应监理费概算约125.47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共:30个月(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及相关检查验收结束。电子投标文件按912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资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020年12月1日(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验收文件));4、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投资额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委托人>出具的相应证明(监理服务未分标的可以仅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否则不予认可。如果证明材料中序号1、2、3任一项未能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委托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中总监理工程师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项目总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工程具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总监有在建工程是指正在监理或新承接项目(时间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为准)担任总监职务并从事监理业务。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须配备1名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需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分工须与各自的资质条件相匹配)。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1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7.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对应的监理费(含工程、水保、环保、征迁等)×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人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人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5家<剩余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1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当剩余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④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等情形而改变(依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等规定予以复核纠正的除外)。 7.5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 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射阳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0515-82898015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地址:射阳县解放东路百盛花园1号射阳县水利局七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29863070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王扬 谈畅 吴露琰 电话:025-86338494 18936006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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