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申报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9 17:46:52 浏览次数: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办水保函〔2025〕737号)要求,对照创建标准,我厅组织开展了遴选工作。现将拟推荐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对象公示如下:

一、示范县:南京市浦口区、泰州市姜堰区。

二、示范园:无锡市锡山区鹅湖水土保持科技园。

三、示范工程

生态清洁小流域:南京市六合区大泉小流域、常州市金坛区仙姑小流域、常熟市小山小流域、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小流域、东台市舍港小流域、仪征市枣林冲小流域、泗洪县柳山小流域。

生产建设项目:沪宁沿江高速铁路工程、扬州~镇江±2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秦淮新河水利枢纽改扩建工程、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河(陈家桥~胭脂河大桥段)治理工程、武进区淹南地块水系整治提升工程、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向厅农水处反映。

联系电话:厅农水处,025-86338144。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