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9标(桩号155+000~159+500)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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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资金。本次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9标(桩号155+000~159+50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盐城市境内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西起淮阜交界(河道桩号66+200),东至扁担港(河道桩号162+300),总长96km。工程涉及盐城市阜宁、滨海、射阳三县和省淮海农场,主要实施干河主体工程和渠北排灌影响工程。其中,干河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为:扩挖深泓96 km,加高加固堤防;改扩建淮阜枢纽、滨海枢纽、海口枢纽3座枢纽工程;新改建淮阜枢纽交通桥、卢蒲大桥、羊莆大桥、204国道桥、黄海高架桥等5座桥梁;新改扩建19座穿堤建筑物。渠北排灌影响工程建设内容为:疏浚滨海、阜宁境内河道34条、295 km,拆改建沿线建筑物142座。工程等别为Ⅰ等,规模大(Ⅰ)型。淮河入海水道南堤堤防级别为1级,北堤堤防级别为2级。穿堤主要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相同。 2.3招标范围: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9标(桩号155+000~159+5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泓道扩挖、堤防(南堤1级、北堤2级)加固(含南北侧滩地填筑)、河坡及堤坡防护(含河坡坡脚防护)、四分场闸站新建、G228临海公路特大桥加固及下穿、堤顶道路与上堤坡道修筑、土方调运、场外临时运土道路填筑、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等。 (1)泓道扩挖 桩号155+000~159+500段泓道扩挖,设计标准:底宽330~643m,底高程-4.0m(废黄河高程系,下同),边坡1:3。 (2)堤防加固 桩号155+000~159+500段南、北堤堤防加固,设计标准:堤顶高程9.0~7.0m,堤顶宽度20m,边坡1:3。北堤迎、背水侧高程5.0m处各设一处0~20m宽平台;南堤迎水坡高程5.0m处设0~10m宽平台。同时填筑南、北侧滩地,南侧滩地高程为2.0~3.0m,北侧滩地高程为2.0m。 为避免北堤规划背水侧堤脚线压占基本农田,在桩号范围156+790~158+900采用悬臂式挡墙,墙顶高程5.0m;同时桩号159+400桥下范围,采用悬臂式挡墙与两侧土堤顺接,墙顶高程7.0m。 (3)河坡及堤坡防护 桩号155+000~159+500段河坡及堤坡防护,设计标准:堤坡防护范围为南、北堤堤防迎水坡堤坡,采用砼预制块硬质防护,滩面高程至5.0平台高程采用实心预制块防护,5.0平台高程至堤顶采用空心预制块防护;河坡防护范围为深泓南北两侧河坡,采用实心砼预制块防护,护砌上限为平滩面高程,滩面高程2.0~3.0m,护砌下限为设计河底高程-4.0m;河坡坡脚采用石笼网箱防护,桩号155+000~158+500防护宽度为15m,厚0.5m,桩号158+500~159+500防护宽度为10m,厚0.5m。 (4)四分场闸站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主要功能为引水灌溉,位于淮海农场附近桩号158+100处。抽引流量为8m3/s,自引流量为6m3/s。设一孔4m宽自引孔,相机引水。闸站中心线与二期入海水道北堤正交,闸站采用堤后式块基型结构,共用一块底板,底板顺水流向长度16.0m,垂直水流向宽度22.6m。站内安装4台900ZLB立式轴流泵,主水泵叶轮直径为850mm,转速490r/min,单机配132kW立式同步电机,总装机容量528kW。机组采用喇叭管进水,弯管出水,拍门断流。堤顶设置上堤马道,便于运行管理,在泵站内河侧设置交通桥,净宽4.0m。站身后接穿堤涵洞通向入海水道,箱涵未端设挡洪闸,闸首前接13m钢筋砼护坦,素砼护底接入入海水道。站身出水侧设10m长钢筋砼消力池坦,护坦前设16.5m长素砼护底与现状干渠衔接。 (5)G228临海公路特大桥加固及下穿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需在桥下扩挖河道,加固堤防,局部在现有地面基础上堆高约3m~5m或下挖6.8m~10.5m。为确保既有G228入海水道特大桥桥梁安全,现对既有G228入海水道特大桥下部基础进行加固设计。桥梁加固内容主要为高压旋喷桩进行土体加固、增补桩基加固、后注浆加固、扩大桩径法维修桩基等。 桥下防护内容主要包括桥下河底、河坡护砌。其中河底采用现浇砼、模袋砼及石笼防护,滩面采用现浇砼防护,河坡、堤坡采用预制联锁块防护。 桥梁下穿主要内容为改建北堤堤后绕行下穿道路,本标段仅实施下穿道路的路基部分。 (6)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内容包括拆除现有堤顶道路及上堤道路,并填筑改建堤顶道路与改建上堤道路的路床,压实度≥95%(重型击实)。改建上堤道路为滩地巡查上堤坡道,位于桩号156+115南堤迎水侧。上堤坡道与堤顶道路呈"一"字形相接。具体位置与实际走向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相应调整。 (7)土方调运 本标段需向18标段(桩号149+500~155+000)调运土方约60万m3,弃土区调运土方约262.71万m3。 (8)场外临时运土道路填筑 填筑场外临时运土道路从本标段至永久弃土区,设计标准:路面采用泥灰结砖,厚度50cm,宽度7m;路基采用5%灰土,厚度20cm,宽度8m。 (9)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 ①堤防及弃土区排水工程 对工程沿线范围内南北堤防加固区布置排水工程。 ②北堤背水侧坡面框格护坡 北堤背水侧坡面设置框格护坡。 ③植物措施 生态护坡范围内混播天堂草黑麦草防护;堤防边坡、平台裸露地表铺植百慕大草皮防护;施工期对堤顶两侧各2m范围铺植百慕大草皮防护,施工结束后扰动滩面、堤后国有用地范围内裸露地表均混播天堂草黑麦草草籽恢复植被。 (10)与下游海口枢纽工程标段衔接 南泓下游与相邻标段共用围堰,该共用围堰由下游海口枢纽工程标段实施,本标段需与相邻标段做好对接施工。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工程概算约 41017 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24个月(电子投标文件中填写73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5年12月底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7年12月底前完成合同工程(不含水土保持工程)。 2.5质量要求:合同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0000万元的河道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4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含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阶段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阶段验收主要包括通水(水下工程)验收、下闸蓄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投入使用验收。)如上述材料未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以牵头方业绩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未处于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的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拟任项目经理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0000万元的河道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4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含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阶段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阶段验收主要包括通水(水下工程)验收、下闸蓄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投入使用验收。)如上述材料未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拟派。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通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b)工程具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c)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7)其他人员要求:/。 (8)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5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上述人员须为牵头方人员。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需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分工须与各自的资质条件相匹配,并按分工开展施工管理具体工作)。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9日10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一投标单位一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39874万元(含3%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暗标)
本批次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五个标段,分别为施工15标(桩号139+600~143+000)、施工16标(桩号143+000~146+500)、施工17标(桩号146+500~150+000)、施工18标(桩号150+000~155+000)、施工19标(桩号155+000~159+500)。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大标优先的原则进行推荐。已经在大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盐城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515-8908640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联系人:费女士 电话:0515-890862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江河、孙贺然、沙雷、刘赛 电话:025-84795963、1572291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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