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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生态堤防(环湖大堤)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0-22 16: 59: 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生态堤防(环湖大堤)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生态堤防(环湖大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52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法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生态堤防(环湖大堤)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太湖竺山湖西侧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新建生态堤防级别为3级,临时工程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按防御流域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按1999年实况洪水位校核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抗震设计烈度为。新建生态堤防(环湖大堤)3.53千米,其中新筑堤防3.31千米,加固沙塘港包港堤0.12千米,建设包港堤衔接段0.1千米。在敞口处新建3座桥梁,每座桥梁全长均为130米,总宽均为8米,跨径布置为5×24米,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型式,桥台采用U型桥台+承台桩基础。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1811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工程为生态堤防(环湖大堤)工程的I标段。主涉及堤线桩号 NC0+000.00~NC1+024.14,长度1024.14米,新建桥梁1座,清退整个标段施工区域内地平高程至1.0m高程。I标段在各标段施工前,需将老圩堤与目前已实施的内堤之间整个场地积水抽排干净。本标段生态堤防(环湖大堤)基本情况如下:堤身采用斜坡堤,堤顶高程7.0m,堤顶设置防浪墙,墙顶高程7.80m,堤顶道路净宽度6.0m。临太湖侧采用混凝土护坡。保留土地侧坡面采用三维土工格栅+植物护坡,B2型护岸临内堤侧坡面采用格宾护垫+土工格室及水土保护毯护坡。临太湖侧堤脚采用石笼护底。本标段与包港堤衔接段 NC0+000~NC0+050.00 需清除2.0m高程以上结构及老堤身填土再后回填堤身。本标段工程涉及土方量:土方开挖约30.87万方(清基约9.63万方,土方开挖21.24万方),回填土方20.10万方(堤身回填约14.77万方,生态平台回填约1.46万方,低洼处回填约3.09万方,其他零星填土0.78万方)。老圩堤结构拆除量0.17万方。经土方平衡后,本标段弃土约7.52万方,弃渣约0.17万方。绿化养护期2年。堤防级别为3级,临时工程级别为5级。

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对应概算投资金额:约5886.61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540天。工程计划于2025年121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5 工程质量等级: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0月22日以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单项合同投资不低于2500万元(含)的水利工程(金额以合同为准),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最新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相关规定)。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系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如职称证书上不能体现专业的,另需提供学历证书。)

7)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均必须提供(2025年7月至2025年9)连续3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其中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提供相应岗位合格证书。

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在建工地任职的,或者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后进行过人员变更但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满6个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是否有在建工程以是否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为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四)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如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自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已满6个月的,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2

9)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1022日至202510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负责(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最新消息:《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通知公告));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13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施工机械设备

/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13.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标现场抽取;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有效投标报价,剔除后: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且<10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且<2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555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85分,施工组织设计:1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要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商务部分

85

1.1

投标报价

84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84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84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84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1.2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5年(20201022日以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单项合同投资不低于2500万元(含)的水利工程(金额以合同为准),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施工业绩。

注: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负责人名称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该业绩不得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否则不得分。

2

技术部分

15

暗标

2.1

资源配置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工期

1.5

1、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数量、设备选型合理,有详细的计算说明(0.5分)。

2、各工种劳动力的安排、模板脚手架等安排合理(0.5分)。

3、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关键路径准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可靠(0.5分)。

2.2

临时工程设计、实施方案与保证措施

2.5

1、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现场交通布置和辅助生产设施布置合理等(0.5分)。

2、职工宿舍、办公区、食堂等区域设计合理、布置得当

0.5分)。

3、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可行、合理(0.5分)。

4、施工期降排水方案可行,排水设备选型、数量确定有详细分析、计算(0.5分)。

5、围堰施工组织设计可行、合理(0.5分)

2.3

施工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工程资料管理

3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组织有保障(0.5分)。

2、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0.5分)。

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0.5分)。

4、水土保持措施合理、扬尘控制措施合理(0.5分)。

5、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0.5分)。

6、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0.5 分)。

2.4

材料组织、土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4

1、材料组织。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等(1分)。

2、土方施工。土方开挖方案可行,能满足施工需要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土方调配合理,回填土料选择、压实措施合适,弃土区整理措施得当,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1分)

3、工程其余各分部、分项、单元施工程序、工艺合理(1分)。

4、质量保证措施可行(1分)。

2.5

度汛方案

1

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预案可行、措施有保障(1分)。

2.6

桥梁工程方案

1

桥梁工程施工方案可行、措施有保障(1分)

2.7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2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2.8

暗标页数

0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包括附表)编制内容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最多扣15分。

3

  

100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宜兴市水利局,联系方式:0510-87934944。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标 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西路43号

 系 人: 徐天馨

联系电话: 0510-87930171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鸿桥路801号701室

邮政编码:214000

 系 人:何曌、尹雯婷

电话:0510-81027990

邮箱:5311897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