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公告

武澄锡虞中片沿江排水河道治理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0-17 11: 04: 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澄锡虞中片沿江排水河道治理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澄锡虞中片沿江排水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10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武澄锡虞中片沿江排水河道治理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北起长江,南至北兴塘,全线位于无锡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河道整治47.19千米,建设堤防77.94千米、护岸70.96千米,新建堤顶道路48.48千米,新建张村水利枢纽,新(拆)建口门建筑物20座、拆除口门建筑物3座;新建寺头河立交地涵1座,拆建涵洞23座;新(拆)建、加固、拆除沿线桥梁40座,其中跨河桥梁37座,支河桥梁3座;河道生态涵养湿地3.93万平方米,维持现状护坡及挡墙段河坡防冲加固6.08千米。

武澄锡虞中片沿江排水河道治理工程先导段(界河~堰新路)位于无锡市惠山区境内,总长约2.04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2.04千米,新建、修复护岸3.963千米,新建、加固堤防2.739千米,新建防汛道路2.57千米,加固桥梁1座,滨水生态绿地建设等。

施工总工期:42个月。

2.2.1武澄锡虞中片沿江排水河道治理工程征迁范围:

武澄锡虞中片沿江排水河道治理工程共涉及无锡江阴市城东街道、澄江街道、云亭街道、徐霞客镇、青阳镇,惠山区长安街道、堰桥街道,锡山区东北塘街道,梁溪区广益街道、瞻江街道,共 10 个镇(街道)40 个村(社区)。

2.2.2 主要实物指标:

工程需永久用地1238.05亩,包括农村集体土地822.75亩,国有土地415.30亩。工程临时用地 3634.79 亩,其中农村集体土地3409.79 亩 (包括弃土区 405.21 亩,施工临时用地 1189.50亩, 排泥场1815.08 亩),国有土地225 亩(包括弃土区 0.03 亩、施工临时用地216.51亩、 排泥场8.46亩)。

影响移民53户221人,拆迁各类房屋 3.87万。影响各类企事业单位135家,影响房屋合计11.48万㎡。影响10kV 线路 34.03km,35kV线路5.73km,110kV线路 10.47km,220kV 线路1.23km,500kV线路 0.98km;影响光缆 284.87km;影响地下管线26.91km。

2.2.3移民生产安置方案:

(1)移民生产安置:工程永久征收农村集体农用地588.89亩,规划生产安置人口651人,农村移民生产安置采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

(2)移民生活安置:工程影响移民53户221人,规划搬迁移民53户221人。经征求地方意见,全部进入集中安置小区,需新征宅基地26.52亩。

(3)企事业单位处理:企事业单位迁建根据项目对各企事业的影响程度,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布局与经济发展规划,确定了整体搬迁、整体货币、就地改建、局部货币及局部后靠复建等五种处理方案,需新征企事业安置用地4.78亩。具体如下:事业单位7家,其中,整体搬迁2家,局部货币3家、局部后靠复建处理2家。企业单位128家,其中,局部货币104家、局部后靠复建处理1家、整体货币22家、就地改建1家。

(4)专项设施处理:专项设施采用迁建、改建及复建等处理方案,使其恢复原功能。

2.2.4补偿投资:

武澄锡虞中片沿江排水河道治理工程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总投资概算为97105.32万元,其中,先导段为4093.55万元,后续工程为93011.77万元。

2.3本次招标内容: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679号),《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办公厅办移民〔2014〕124号)开展监督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工程移民安置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并编制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和细则、提交移民安置实施情况和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规定的所有工作,承担征地移民安置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协助编写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和管理工作报告,以及涉及本工程移民安置实物复核、结余增补项目的移民监督评估等直至工程竣工为止所有相关工作。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止。(电子投标信息、投标函投标要素一览表填写1278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征地移民安置监理或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督评估师资格要求:拟任项目总监督评估师应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

(5)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0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总监督评估师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8.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60%、65%、7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T:555.1624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资信业绩(25分)

企业业绩和总监督评估师业绩不重复计算,以总监督评估师业绩优先。

监督评估机构组建(14分)

(1)投标人配备的监督评估人员不少于6人(不含总监督评估师)得3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2)具有移民、测量、财务、档案、土建、工程造价等专业人员,每专业有一个中级及以上职称(不重复计)的得1分,最多得6分。(提供的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应能证明人员从业的专业及职称,同时必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3)监督评估人员中持有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注册证书的每有1人得3分,最多得3分。

(4)监督评估人员中持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测绘专业注册证书的每有1人得2分,最多得2分。

同一人具有多项注册证书的不重复得分

总监督评估师素质(4分)

拟任总监督评估师2020年10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征地移民安置投资3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总监督评估师或移民监理总监或移民安置监测评估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有1项得2分,最多得4分。

【提供:合同协议书、批复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企业业绩 (4分)

2020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有1个征地移民安置投资3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征地移民安置监理或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项目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协议书、批复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投标人资信(3分)

投标人取得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时间需在有效期之内)

2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

(55分)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55分)

①监督评估工作人员守则完善得6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10分;有缺陷扣0.1~3分,无表述不得分。

③监督评估方法、措施合理、得当,得10分;有缺陷扣0.1~3分,无表述不得分。

④监督评估要点合理、得当,得10分;有缺陷扣0.1~3分,无表述不得分。

⑤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得6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⑥现场组织与各方的协调措施到位的得6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⑦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的得4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⑧评估工作量分析及相应人员配备计划合理得3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3

投标报价(20分)

报价得分(20分)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见招标公告第7.3款。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偏差率=0%)得最高分2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①偏差率>0%时,偏差率每+1%,在20分基础上扣1分;

②偏差率<0%时,偏差率每-1%,在20分基础上扣0.5分;

最低得分为零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无锡市水利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0510-80109049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 599-2

联系人:罗工 

联系方式:0510-801092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印歌华

电话:15386237908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 2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