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镇江经开区段)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
||||||||||||||||||||||||||||||||||||||||||||||||||||||||||||||||||||||||||||||||||||||||||||||||
|
||||||||||||||||||||||||||||||||||||||||||||||||||||||||||||||||||||||||||||||||||||||||||||||||
本招标项目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镇江经开区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4〕13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自省级以上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以上补助70%,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项目法人为镇江新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镇江新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镇江经开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根据《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2016年修订)》确定的河道治理目标,为适应新水沙条件,在已有河道治理工程、航道整治工程的基础上,加固已建护岸重点薄弱区域,强化嘶马弯道、太平洲左缘等导流岸壁的控导作用;遏制落成洲右汊和太平洲右汊、小泡沙右汊分流比扩大态势,进一步稳定河势,保护自然岸线,消除江岸坍塌隐患,保障防洪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促进沿江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工程任务包括河势控制工程和护岸治理工程,合计治理总长度41.414千米。河势控制合计10.03千米,其中新建5.94千米,加固4.09千米;小泡沙右汊沉排护底6.858万平方米。护岸治理合计31.384千米,其中新建2.03千米,加固29.354千米。 工程级别: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等别为Ⅲ等,长江扬中河段主江堤及太平洲洲堤护岸工程级别为2级,其余区域护岸工程级别为3级;以防御1954年型洪水为设计标准,河段设计流量三江营以上取大通洪峰流量为85400立方米/秒,三江营以下考虑入江水道行洪为100400立方米/秒,设计洪水位6.42~5.76米。工程概算总投资119428万元。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镇江经开区境内工程主要包括小泡沙“裹头”及两缘加固工程、小泡沙中部右缘加固工程(部分)、小泡沙右汊沉排护底工程、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姚桥弯道护岸加固工程。总计护岸长度约7.6km,沉排护底面积57150m2(投影面积)。主要工程型式为散抛石及系砼块软体排。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镇江经开区段)质量检测服务。相应服务费用概(估)算金额:40.3168万元。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结束。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混凝土工程乙级和量测乙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 证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该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从业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4年10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超2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1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其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7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7且≤15时,则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③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15时,则去掉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备注:(1)投标有效报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当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取最高投标限价的85%作为投标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代入计算; (2)所有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0.3168万元 7.4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 商务部分:3分;单位业绩:4分 B:服务实施方案 服务实施方案部分:45分 C: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20分 D:其他部分 资源配置:28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8.4本项目监督部门: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511-84447029、0511-8337010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地 址:镇江经开区通港路96号物流大厦 联系人: 张玥 电话:0511-8317923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联 系 人:孙贺然 电话:025-84791589、157229173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