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丹阳境内工程监理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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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13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70%、其余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丹阳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河势控制工程和护岸治理工程,合计治理总长度 41.414千米。河势控制护岸合计10.03千米,其中新建5.94千米,加固4.09千米;小泡沙右汊沉排护底6.858万平方米。护岸治理合计31.384千米,其中新建 2.03千米,加固 29.354千米。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等别为Ⅲ等,长江扬中河段主江堤及太平洲洲堤护岸工程级别为2级,其余区域护岸工程级别为3级。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丹阳境内工程位于丹阳永红河上游堤外无滩段,新建护岸长度2030m,对应主江堤桩号189+800~191+830段。分三个抛区:抛区为水上护坡工程,抛宽10-25米,抛厚0.6米;抛区为水下护脚工程,抛宽30-35米,抛厚1.0米;抛区为防崩层,抛宽10-25米,抛厚1.2米。水上护坡抛石工程量26261.4m3,水下护脚抛石工程量83281.2m3等,总投资约3113.56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丹阳境内工程施工期(含环保部分)监理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共监理服务期12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365天填写。 2.5 质量目标: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监理范围对应工程投资额600万元以上(或含抛石方量3万方及以上)水上抛石护岸工程建设监理业绩(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工程投资额或工程量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拟任总监须提供包含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7)其他要求: A.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B.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C.截止至开评标当日,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8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0.6;0.65;0.7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以下的投标报价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注: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则B=最高投标限价×85%。 最高投标限价:43.1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表一:投标报价(30分)详细评分办法
表二:总监理工程师素质(2分)详细评分办法
表三:资源配置(26分)详细评分办法
表四:监理大纲(38分)详细评分办法
表五:业绩(4分)详细评分办法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11--84447083。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丹阳市云阳路3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11-86522190
招标代理机构: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511-84447166 电子邮件:hyzbdl@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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