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十一圩江边枢纽改建工程绿化、船闸调度房等相关配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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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十一圩江边枢纽改建工程的初步设计已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以苏发改农经发[2021]121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县级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泵站和节制闸工程省级以上补助 50%,其余50%及套闸投资由张家港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张家港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处,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张家港市十一圩江边枢纽改建工程绿化、船闸调度房等相关配套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张家港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现有张家港市十一圩江边枢纽位于锦丰、三兴两乡交界处的十一圩港口,位于沙钢集团钢铁厂内,距离长江 2.5km,由一座节制闸和一座套闸组成,其间由中心岛分隔。枢纽上游河道宽80~100m,下游河道宽50~90m。枢纽所在的锡十一圩线为Ⅴ级航道。 枢纽总体布置采用拆除老节制闸,在老节制闸外河侧约30m位置新建28m(6m+16m+6m)节制闸,节制闸中心线沿老节制闸中心线布置,紧邻节制闸东侧依次布置60m3/s泵站、安装间及副厂房。拆除老套闸,新建16(23)m×180m套闸,套闸中心线与节制闸中心线呈2.5°角。节制闸闸室、泵站站身与套闸内闸首并排布置,节制闸和套闸内闸首直接设隔堤衔接,枢纽主体通过套闸外闸首、节制闸外河侧翼墙、节制闸闸室、泵站站身及枢纽两侧长江堤防,形成挡潮防洪线。枢纽业务用房和服务区布置在套闸西侧。 为沟通枢纽两岸交通以及防汛需要,在泵站外河侧、节制闸闸室外河侧闸墩上、内闸首外河侧闸墩上设交通桥一座,交通桥净宽7m、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本工程节制闸、泵站、套闸外闸首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与江堤连接的外河侧堤防、翼墙等建筑物级别为2级;套闸内闸首、套闸闸室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清污机桥、内外河侧靠船建筑物及内河侧翼墙、堤防等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主要为:张家港市十一圩江边枢纽内、外河侧售票房,挡墙修复,绿化种植,航道标志标牌等所有土建工程以及设备的采购、安装。 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工程部分概算:6136566.12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工期244天。工程计划2025年3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10月31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一级建造师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项目管理人员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均必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8)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1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6092347.13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张家港市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58186069。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处 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店岸一干河水利枢纽 联系人:邓彬彬 联系电话:0512-589527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印歌华 鲍璐 电话:025-86338124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 2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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