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长江堤防应急治理工程(2025年度)扬中市境内一期施工01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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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长江堤防应急治理工程(2025年度)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13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20%,其余80%自筹,招标人为扬中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调度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长江堤防应急治理工程(2025年度)扬中市境内一期施工01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中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扬中市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固13.46千米,填塘固基0.6千米,堤防防渗处理3.28千米,堤坡防护2.75千米,防汛道路8.72千米,处理穿堤建筑物17座等。扬中市境内概算总投资:15363.04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扬子河至石城段(37+180~38+490、38+975~41+854)、红星河上下游段46+710~49+097 本标段主要实施内容为;土方工程、补一圩涵、补二圩涵及石城小站进出水涵改造、得胜港涵合兴电站进出水涵及徐家圩涵等;概算金额1406.47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1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目标: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在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 (9)施工设备要求: / 。 (10)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11)其他要求2: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12)其他要求3:截止至开评标当日,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 月 24 日 9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0.6;0.65;0.7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以下的投标报价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注: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则B=最高投标限价×85%。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350.21万元 。 7.4分值构成 投 标 报 价: 60分 技 术 部 分: 4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1-84447083 扬中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1-88358232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中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调度中心 地 址:扬中市三茅街道港东南路42号 联系人: 周艺 电话:0511-883290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 联 系 人:崔雪晴 电 话:0511-85154825 13852954321 电子邮件:5028128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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