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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草泽河治理工程(金湖县境内)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1-21 14: 07: 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草泽河治理工程已由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及市县自办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2024~2026 年)(苏水计〔2024〕17号)批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来源为省及以上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金湖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金湖县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根据项目前期调查,初拟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河道疏浚约7.2km、堤防加固约8.3km(含支河),拆建陈新港北闸1座;新建野场排涝站1座,新建丰乐港桥、丰西港桥2座等。项目投资匡算约1500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范围为淮安市草泽河治理工程(金湖县境内)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等(包括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结余增做工程设计),以及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相关服务工作以及相关专项报告编制(专项报告包括可能需要的水工程规划同意书、水保、环保、洪评、环评、稳评、度汛方案等专项设计或专项报告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报告、工程概预算、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图纸必须提供可编辑的DWG格式)及有关技术资料),所有成果文件的版权(含电子版)归招标人所有】。

2.4勘察设计工期:

(1)中标单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下同),20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含测量);

(2)中标单位40天内提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

(3)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后10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及图纸(报批稿);

(4)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之日起,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5)勘察、测量数据的深度与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进度的要求。

(6)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后评价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电子投标文件暂按73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两个专业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20年1月1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担任过水利建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发包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则含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5.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2149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6.技术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7.专业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8.勘察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9.勘察设备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10.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9)项规定

11.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2.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项规定

1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

14.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淮安市草泽河治理工程(金湖县境内)批复概算中相应阶段的勘测设计费等相应费用之和×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4分值构成: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9分,技术标评分标准51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 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分值

分值

2.2.4(2)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质量管理及相关认证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有效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准。

(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以来有单个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总投资额≥1000万元的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三者缺一不可)】

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得分优先。

4

项目负责人素质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得   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 2分。

②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单个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总投资额≥1000万元的河道治理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发包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得分优先。

6

技术负责人素质

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得1分。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2

勘察负责人素质

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1分。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2

人力资源配置

规划、岩土、测量、水文、水工、桥梁、电气、水保、造价等专业配置合理,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专业齐全且均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9人的得满分(需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每少一个专业扣1分,每少1个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扣1分。本项最低得0分。

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12

2.2.4(2)

 

技术标

评分标准

勘察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针对勘察设计项目范围、内容,投标人工作思路清晰、熟悉项目情况、内容符合工程实际且合理可行的,得10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0

勘察设计依据、工作目标

①投标人列出执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且所列出的标准及规范全面、准确、合理且具备针对性的,得3分;

②拟定的工作目标符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

勘察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①勘察组织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3分。

②设计组织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3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

勘察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

勘察设计说明和勘察设计方案等内容规划合理、思路清晰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8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8

勘察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

②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

③有后续服务及保密具体措施的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8

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

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勘察设计工作的技术关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到位的得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

合理化建议

针对本项目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合理化建议的,得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

技术标文本编制要求

勘察设计方案编制规范、清晰,页数不超过300页得1分,超过300页得0分。

1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0分;

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0

9.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517-83700150。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湖县水务局
地    址:金湖县神华东路1号 
联 系 人: 刘工
联系电话:0517-80889204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联 系 人:张玉清、王杨、张晓磊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08268(公用)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帐    号:7321510182800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