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公告

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1-20 16: 58: 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财政厅以《加快推进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工程实施方案》(苏水河湖[2023]19号 )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任务是对宜兴市西沿岸区中度及以上的污染底泥进行清淤,降低内源污染负荷,减少底泥内源释放对水质的影响,提升西沿岸区域的水生态环境质量,通过合理的疏浚及处理工艺,底泥得到妥善处置。本工程湖区清淤面积约22.71km2,清淤位置为宜兴市茭渎港至庙渎港之间近岸0.5km5km范围内的太湖西沿岸水域,清淤工程量约1001.00万m3,工程建安总投资约15亿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及报批服务,确保其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及环保部门审核并取得环评批复。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环评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环评批复)。

  1.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和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投入的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1 21日至202512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21210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

/

6.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其他主要人员

/

8.投入设备

/

9.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社会保险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11.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其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且≤10时,则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③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10时,则去掉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最高投标限价:190万元

7.4分值构成:

A:商务部分:4分;单位业绩:4资源配置:28

B:服务实施方案:44

C:投标报价:2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4

1

企业实力

4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单位业绩

4

1

类似项目业绩

4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及环评批复,否则不得分。

资格审查业绩与打分业绩不可兼得。

资源配置

28

1

项目负责人资历

8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相应证书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业绩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及环评批复,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资格审查业绩与打分业绩不可兼得。

2

项目组成员配置

20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中:

1)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有1名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2)上述人员中,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环境类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提供相关证书及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服务实施方案

44

1

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8

投标人对本项目相关政策、工作目的、目标及工作内容分析完整到位、理解深入全面,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

技术思路

18

投标人基于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和分析,提出相应的技术思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方法、项目实施关键环节操作等。编制思路清晰、完整,评价方法合理、科学,关键环节识别和对策措施准确、可操作性强,得1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项目重难点分析及措施

8

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阐述对应措施,表述全面、准确、针对性强的,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

工作计划

5

本项目中包括项目进程、时间节点的工作计划全面、科学合理,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

质量保障措施

5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保障措施明确、可行、可操作性强,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投标报价

20

1

报价得分

20

1)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20分;

2)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20分基础上扣1分;

3)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20分基础上扣0.5分;

以上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8.4 本项目监督部门:宜兴市水利局:0510-87934944

9.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宜兴市阳羡西路43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0-879328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人:沙雷、叶静宜、傅博

电话:025-84795963

邮箱:shalei@jocit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