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清江浦区境内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档案工作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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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清江浦区境内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人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清江浦区境内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清江浦区境内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档案工作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清江浦境内工程总长11.455公里,涉及我区和平、黄码2个建制镇,6个行政村,报批总征地面积11563.98亩,需征迁农户553户、搬迁企业6家、安置人口7668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批复我区征迁概算总投资19.39亿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清江浦区境内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档案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档案收集、档案整理及组卷、档案数字化、档案业务指导、档案复印留档,通过移民安置档案专项验收,最终成果符合相关档案馆进馆要求等工作。 工作内容应包括:①负责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清江浦区境内区、镇、村征迁原始调查、审批、资金兑付和各项补偿协议等各项资料的收集、完善、归纳、整理及组卷,并形成完整的全过程征迁档案资料三套;②根据相关的规定要求,指导征迁安置会计档案收集整理归档;③档案排序、编页码、案卷目录、卷内目录输入打印及检查、脊背条、上架、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数据挂接、数据上传、数据验收、数据提交、数据备份、专项验收、移交进馆等工作;④对过程中档案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完善,指导完成相关整改工作。⑤2025年6月底前完成档案自验、初验、终验并移交工作。 具体服务要求参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2〕4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水移〔2012〕77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办〔2021〕200号)、《关于印发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档案分类方案、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通知》(苏淮海建淮〔2023〕 46号)、《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指导手册》(试行本)及委托人协商一致的管理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并移交至档案馆之日止。(电子投标文件工期:21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征迁档案服务、水利工程类档案整理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合同验收证明材料或档案专项验收鉴定书。 (2)财务要求:/。 (3)税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3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招标公告中没有任何要求的评审因素在下表的评审标准中可以直接打“/”便于评委直接跳过。
7.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10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5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行政监督单位: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7-83700150。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清江浦区境内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古庄牛村村部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17-838157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许沁 佘彤彤 电话:025-86338494 025-8633842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159503605251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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