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二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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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项目法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二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道路、闸站工程、跨河桥梁等,工程等别为Ⅱ等。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施工五标段(含三座桥梁:瓜泾桥、亨通桥、夹浦桥)进行全过程质量检测(含桩基检测)。满足本项目交(竣)工验收相关要求。协助相关单位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建安费约23260.6456万元,对应质量检测服务费概算约150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约1095日历天(质量检测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计划于2025年2月15日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建设单位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以费率签订合同不能体现具体合同价款的,需提供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能体现合同价款的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检测专业需同时包含道路(即“道路”或“公路、材料”或“道路工程”)和桥隧(即“桥梁隧道”或“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两方面;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其他人员要求:/。 (6)投入的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作业的能力。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须在 “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④投标人与本标段对应工程建设的施工、设计、监理、设备制造(供应)、项目法人等任何一方不得隶属同一经营实体或为本项目施工单位提供质量检测服务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2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B—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则其报价不参与 B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0%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 (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规定费用计算基数的100%。其中费用计算基数规定:检测费为省收费标准中收费标准服务费*70%(省交通厅质量监督局下发的《关于放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的通知》交质公【2016】8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 113号)、《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5】72号)等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简称“省收费标准”)。质量检测服务费概算约150万元(含桩基检测费),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1.商务:3分;2.单位业绩:2分;3.检测实施方案:47分;4.投标报价:28分;5.项目负责人素质:2分;6.资源配置:18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监督部门: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63982911。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 联系人:周天宇 联系电话:0512-609007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450号君悦国际3幢7楼 联系人:刘正刚、毛鑫 电话:0512-6347705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开户银行账号:1102022009000733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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