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2024年既有建筑物加固修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2024年既有建筑物加固修缮项目已由《省水利厅关于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既有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批复》、苏财农〔2024〕48号、苏防抢管〔2024〕2号批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水利发展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2024年既有建筑物加固修缮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高余社区农商街205号。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根据《省水利厅关于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既有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批复》文件要求,中心北区第一栋、北区第二栋等16处既有建筑物拟作为2024年整治内容进行维修加固和消险改造。工程部分概算金额:398.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6栋既有建筑物维修加固,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图纸和第三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天。工程计划2024年10月26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12月5日完成合同工程清单内容40%,全部工程要求于2025年4月23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签约合同价15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业绩中无法反映建筑工程具体金额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目前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具有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其中本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第7章“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第11章“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0.6×A+0.4×B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A—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398.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评分表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第7章“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第11章“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下网站发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江苏水利网。 9.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高余社区农商街205号 联系人:陈鹏 电话:025-57199652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丁超 张琳 电话:025-863388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616052058@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