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湖滨新区山水工程(骆马湖110公顷退圩还湖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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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宿迁市湖滨新区山水工程(骆马湖110公顷退圩还湖工程)已由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宿迁市湖滨新区山水工程(骆马湖110公顷退圩还湖工程)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宿骆行审〔2024〕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宿迁市湖滨新区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宿迁市湖滨新区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迁市湖滨新区山水工程(骆马湖110公顷退圩还湖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区山水工程(骆马湖110公顷退圩还湖工程)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境内,工程治理范围分为2个片区,一区位于骆马湖西部,在中运河入骆马湖湖口处,该地块为历史自然形成,近年来被筑埂养鱼,圈圩面积0.42km2(42ha),圩埂高程在24.5m左右,现状为养殖鱼塘15处;二区圩区位于运河航道西侧,靠近皂河一站、二站等水利工程设施,圈圩面积约0.68km2(68ha),圈圩高程在24.7m左右,现状为养殖鱼塘24处。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2.2.1施工主要内容:铲除中运河入骆马湖湖口处15处鱼塘圩埂6.07km,铲除皂河二站24处鱼塘圩埂3.01km,保留利用圩埂总长约2.81km;骆马湖二线堤防加固临湖侧筑戗台1.98km,戗台采用松木桩对坡脚进行生态防护。结合生态岸线设计,临水界面植物措施6.33万m2,水生植物11.48万m2,边坡绿化6.27万m2。 2.2.2水土保持主要内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工程措施主要为土地整治、表土剥离,植物措施主要为撒播狗牙根草籽,临时措施主要为排水沟开挖、撒播苜蓿草籽、其他临时措施等。 2.2.3环境保护主要内容:主要是为加强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以减免,主要有施工区污废水处理、环境空气保护、噪声防护、固体废物处置、人群健康、生态保护宣传警示牌等。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标共分1个标段。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宿迁市湖滨新区山水工程(骆马湖110公顷退圩还湖工程)的所有工程(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增做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含施工、水保及环保)。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监理服务期约30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等级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8)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6、0.65、0.7,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为:58.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商务:20分;2.单位业绩:4分;3.总监:2分;4.资源配置:30分;5.监理大纲:44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宿迁市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联系方式:0527-80986826。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嘉创大厦 联系电话:0527-809868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黄瑶 司帅 高玉香 电话:0527-84399095 传真:0527-84399017 11.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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