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朱稽付河治理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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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赣榆区朱稽付河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苏水许可〔2024〕2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投资40%、地方自筹60%,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赣榆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朱稽付河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境内,为沂北区新沭河以北、青口河以南片县域重要河道。河道西起石梁河水库北干渠塔林闸,与通榆河(赣榆区段)平交,经朱稽付河闸入黄海,全长28.83千米,流域面积210平方千米,具有防洪、排涝、灌溉等功能。朱稽付河多年未治理,存在河道淤积、堤防局部不达标、沿线建筑物老化破损等问题。为提高区域防洪排涝标准,兼顾改善水资源条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实施赣榆区朱稽付河治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本次治理河长28.83千米,保护人口60万人,保护耕地15万亩,改善灌溉面工程积5.57万亩,排涝受益面积20.36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2.80万公斤。工程防洪标准20年一遇、 排涝标准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总投资4973万元,总工期18个月。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连云港市赣榆区朱稽付河治理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所有建设监理工作;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79.0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施工总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服务期12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总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概算投资额)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资料(含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4. 若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应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5)其他要求: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 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 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4.2.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中的一个,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现场从中随机抽取,β=1-α。 最高投标限价:77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有效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85%以下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4分值构成 业绩8分;监理大纲42分;投标报价20分;其他因素(资源配置)3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本项目监督部门:连云港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18-80826103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市赣榆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文化路4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603366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409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1-8521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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